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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高雄市左營蓮池潭風景區附近,既將有ㄧ條優美的景觀自行車道,連結蓮池潭風景區橫跨翠華路、台鐵鐵路、崇德路到7號公園,由此就可ㄧ路貫通馬卡道路直達愛河兩岸、真愛碼頭、繞過七賢路底港區抵達哨船頭,一方面可到中山大學、西子灣,或取海路,撘渡輪再逛旗津海岸公園;一路上可欣賞水岸之都高雄市的潭、河、港、沙灘與浪花等美麗風景,亦可大啖六合夜市、旗津或中洲的海產佳餚;加上附近高鐵的便利性,也讓中、北部的旅客在一日生活圈的概念下,有盡情樂活悠遊港都高雄的機會。下面就由筆者搶先簡介該段美美的自行車道-翠華橋、以餉讀者。 1、蛟龍盤踞的佈局:高雄市政府籌資,由馬龍建築師設計,依據現場地形巧妙佈局,有如巨龍展身跨越
2、.優美的鋼管加勁組合鋼柱、鋼樑:線條柔軟有如舞龍造型 3、夜間景觀照明:設有676盞日光燈,裝設於橋面欄杆兩側。 64 M LED光帶燈,裝設於橋樑跨越翠華路北面、崇德路西面及雲型橋台及圓形螺旋樓梯。 7盞 E3 造型柱-投射燈,裝設於橋樑跨越翠華路南面、崇德路東面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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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當司法判決碰上行政單位不同的見解 (以下內容引述環境資訊電子報) 已於2006年6月30日通過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開發案(以下簡稱中科三期),事後6位農民不滿環評草率過關,委託律師林三加控告環保署,指環評審查過程不但行政力介入,且關於居民健康風險、地下水汙染及農業用水都未評估,主張環評審查無效。2008年1月3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保署敗訴,通過的環評審查無效。環保署雖提起上訴,乃於2010年1月21日,由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環保署上訴,維持高等法院原判撤銷中科三期環評審查結論。也就是說,環評結論歸零,等於沒環評這回事。 然而,環保署在1月31日發的新聞稿中,指稱將依判決意旨請國科會「補齊資料」,於原環評書中「加入」環境品質現況、健康風險評估後重新審議。也就是說環保署引用環評法第14條,導向「許可」,只要將遺露部分-關於居民健康風險、地下水汙染及農業用水未評估者補件再審即可,不需重做環評,開發案也就不用停工。 司法判決是法律的一部份,有確定力、既判力,行政機關基於「依法行政」精神,對判決無討價還價空間,必須忠實執行。但環保署或國科會都不打算依最高法院判決意旨,要求國科會重作環評或要求中科三期停工。環保署也公開表示對司法判決「不解」。 如果行政不尊重司法判決,基本上多數法官會遵守「不語」,最後唯有民眾向監察院陳情,要求介入調查,才能還司法公道。 從以上這則報導來看,暴露了諸多相關問題: 1. 一階環評 缺乏民眾參與 也就是大部分的開發案資訊公開嚴重不足;環評法雖有民眾參與之制度,但第一階段審查中並無法律明文強制必須納入民眾參與程序,而環評案例進入二階之比例過低,因而更加限制人民實質參與環評程序之機會。 2. 環說書由開發單位撰寫 可信度引爭議 綜觀先進國家的環評制度,美、日所採環評制度中,都將居民意見納入環境影響說明書中,而美國更由非業者之公部門綜合資訊加以作成評估報告,且佐以嚴格之司法審查制度,因此報告內容將能獲得民眾信服。反觀台灣的環評制度非但缺少民眾參與機制,環境影響說明書更是由開發單位提供,立基於「使開發案順利過關」而撰寫的環說書,客觀性的確令人質疑。這些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撰寫的環說書,可能因為內容不實而誤導環評委員。 3 誰是中科三期的「許可者」? 環評法有關「許可者」留下模糊空間。環評法第14條指「未完成環評者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以中科三期為例,一般認為許可者是國科會,但據了解,國科會當時只是呈了報告給行政院,最後由行政院簽可而動工。因此國科會可能會主張,許可者是行政院、而非國科會。 未來中科三期如真的停工,基於對廠商的信賴保護原則將涉及國賠,國賠對象即是許可者,因此行政院會不會接下這個爛攤 子?有待後續觀察。也就是說,環保團體在要求環保署、國科會執行司法判決意旨時,別忘了還有行政院,必需要求行政院對此表態。 4. 中科三期不適用環評法14條及22條? 另外,環評撤銷後是否請中科停工或罰款,環保署認為都不必,因為中科三期案不適用環評法14條及22條。不適用的理由是,中科三期「並非自始沒有做環評」,而是做了環評以後被撤銷。 環評法14條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許可者無效。」環評法22條指「開發單位未經主管機關認可前即開發,可罰款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葉俊宏說,環評法14條及22條的立法原意,是指「應辦環評而沒辦環評」,才依14及22條規定處理。中科三期「並非自始 沒有做環評」,而是做了環評以後被撤銷,因此無法適用14及22條規定。 葉俊宏表示,至於在其他行政程序法有沒有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是要由「許可」單位去決定。環保署不便代為決定。 針對環保署以上說法,成大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王毓正表示,「不以為然」。如果環評法第14條中的「未經完成審查」可以被解釋為「自始未經環評審查」,那是否表示,只要完成環評審查的案子,不論做成什麼結論(包括通過、不通過等)都不適用環評法第14條?原來以前被認定「不應開發」的開發單位都錯了,只要完成審查、通不通過沒關係,只要硬著頭皮去申請許可,一旦許可就咬住「並非自始未經環評審查」,就不會受限於第14條而無效。建議以前被做成「不應開發」結論的開發單位,可以對環保署提出相同的法律解釋。 5. 何謂「公益」?憲法保障生命權大於財產權 環保署表示,請國科會依行政程序法,審慎妥善處理是否撤銷中科三期許可,又列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中不得撤銷的理由,其中包括「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一般認為國科會也會以「科學園區屬公益」而主張不撤銷。 然而,司法判決中科三期環評無效,最主要原因就是基於開發案對當地居民有健康風險之虞,而憲法保障民眾的生命權大於財產權,因此在詮釋「公益」 時,理當先考量的是當地居民的生命權,而非誤導為經濟利益。因此,如以生命權做為考量公益與否的標準,不撤銷中科三期才不符合公益。 看來這些「環評制度」存在的爭議,恐怕得由行政院提出釋憲來解決了
貳.、當發生99.3.4 高雄大地震後,美濃水庫是否還能興建? 美濃水庫是否興建,這個公共建設議題,一直以來都有很多正、反不同意見的論述,在缺水期考慮大高雄公共用水經濟部就提出要建美濃水庫,後來因生態、環保議題一度停建。然而在98年88水災後,就有人質疑,當初停建美濃水庫是正確的決策?錯誤的決策? 當初如果把美濃水庫建起來是否可把今日的惡水變成善水(水庫儲水)? 也許高屏溪因此不會潰堤雙園大橋不會斷林邊新園也不致被淹?是否把今惡水減少三分之一而減少今多處埋村撤村斷橋土石流? 到去年底,由於全世界極端氣候現象出現,經濟部憂慮南部乾旱,加以88水災後現有水庫淤積嚴重,極可能缺水,馬總統也說要考慮興建美濃水庫,以徹底解決南部民生用水問題。 到今年高雄甲仙3月4日上午8:18分發生百年首見大地震,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指出,此為高雄地區自公元1900年以來的最大地震,是罕見潮洲斷層錯動所致。地震測報中心副主任呂佩玲表示,潮洲斷層是個相當垂直的斷層,一向被認為較平靜,今卻造成高雄逾百年來大地震,情況相當罕見,雖然震央在山區,但離都會區不算太遠,加上深度只有5公里,南部民眾因此感受強烈震撼。 不過,現在有地質專家懷疑,可能有新斷層出現。研究團隊專程南下到甲仙、美濃與六龜鄉探勘,最後在美濃鎮發現一條地震帶斷層引發裂痕,研判這裡可能有新斷層。中央地質系教授馬國鳳表示,這條新斷層呈現西北往東南走向、長度約2公里,有可能和左鎮斷層是同一條。 美濃鎮公所主秘羅進榮說,地震發生後,龍肚里一帶延伸至高美大橋災情最慘烈,位於龍肚里的羅家祠堂、菸樓建築,震後陸續發現大面積的崩壞,與學者研究不謀而合。幾乎可以確定是新發現的斷層帶。鎮公所也會派遣土木技師沿線探查,確認龍肚里的災情。 專家說還要進一步調查才能確定,如果確認發現屬實,那麼美濃水庫大霸的基礎,很有可能就在斷層經過的地方,是否危及水壩之安全? 美濃水庫是否還能興建?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 ||||||||||||||||||||||
時間:99年3月28日(日)上午9時30分正;提案單收件截止日期:99年2月12日(五);意願調查表收件截止日:99年3月12日(五);聯絡電話:會本部(02)8961-3968轉143楊如玉小姐/傳真(02)2964-1159、2963-4076;中區辦公室(04)2230-2778張煥芳小姐/傳真(04)2235-1956;南區辦公室(06)235-8212蔡倖華小姐/傳真(06)235-6596 ※【97年12月27日第八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通過】 ※「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乙案,內政部已於97.10.24台內中營字第09708084955號函發布… 注意事項:敬請mail(mail@twce.org.tw)告知本會,謝謝! 說明:vod課程內有分進修用與取得積分用
※98年7月27日更新附件內容! ※以上業務請上本會網站或電洽:(02)2963-4696 黃伊君小姐 ※本會另設有營造業評鑑小組可提供評鑑諮詢及輔導,技師先進受聘之營造公司若需要申請辦理營造業評鑑或對評鑑作業不熟悉,可連繫本會會務黃瀞儀小姐(02-89613968轉125)或上本會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主旨:本會受理會員申請,辦理會員證執業欄登記為「空白」,俾執行「營造業法第66條第4項丙等營造業逐案簽章業務」乙事,造成本會相當困擾,請查照 惠覆。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9年3月12日截止,將報名表及劃撥單收據傳真(02)29641159、29634076至公會會本部辦理;將報名表傳真至公會或至公會網站線上報名【http://www.twce.org.tw/modules/eguide/】;預定北區80人、中區50人、南區20人;依報名順序辦理,額滿為止。聯絡電話:(02)8961-3968轉125黃小姐
上課時間:99年03月26日(五) 研討會日期:99年03月23日( 星期二) 時間:【基礎班】台北-99.03.18(四)、99.05.13(四)、99.08.17(二);台中-99.03.25(四)、99.08.03(二);高雄-99.04.29(四)、99.08.31(二);花蓮-99.10.05(二) 【進階班】台北-99.04.15(四)、99.06.24(四)、99.09.14(二);台中-99.06.10(四);高雄-99.07.06(二) 上課日期:99年03月17日(星期三) 日期:99年03月12、19、26日 開課日期:99/03/19(五) 開課日期:99/03/18(四) 開課日期:99.03.11(四) 上課日期:99年03月11日(星期四) 開課日期:99年03月13日至05月22日(星期六、日) 開課日期:99年03月11日(四) 重要時程:論文全文截止收件日期-99年04月26日;論文全文審 查結果通知日期-99年05月10日 時間:99年03月12~13日 (星期五、六)- 高雄班/99年03月12~13日 (星期五、六)- 台中班
活動日期:99年03月27日(星期六) 上午8:00 活動日期:99年03月06日(星期六) 上午8:30 時 間:99年03月27~28日(星期六、日) 活動時間:99/1/26~99/6/26 日期:99年04月08日~05月27日(連八週的星期四)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9年03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活動時間:98年10月06日起每週二 下午18:30~20:30 時間:98.10.01~98.12.31每星期五晚上7:00~9:00 活動日期:自10月1日至12月底 活動時間:98.07.26起至98.12.31止 每週日 上午07:30~09:30 活動時間:98/7/15~98/10/31 (詳後活動課程內容) 時間:98.07.01起至98.12.31止 活動日期:每週六 游泳池開放時段均可 活動時間:98/2/18~98/12/26 活動日期:98年01月31日起每週六5:30~22:00(建議集中上午在一起活動) 時 間:98年1月起 每週一次(一~日) 05:30~23:00 各社團例行性活動:
地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8號9樓)
地點:台北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體育館(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地點:會本部(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12樓A3)
地點:吉豐羽球館(台北市內湖路三段348巷7號1樓)
地點:台北市青年公園網球場(台北市水源路199號)
北區地點:龍門國中游泳池(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每週六 08:00~12:
中區地點:大台中游泳池(台中市北屯區河北西街17號) 時 間:98年1月起 每週一次(一~日) 05:30~23:00
地點: 台北縣板橋市民生路二段56之5號2樓
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號R樓(頂樓)
地點:E 7 Club球館【原飛龍保齡球館】(台北縣三重市中央南路63之1號B1F)
地點:台北市國父紀念館廣場(光復南路側)
活動地點:高雄市槌球場(婦幼館旁)【高雄市九如一路775號】
活動地點:823公園【台中市北屯區崇德9路10路和昌平東三街 之間】及其他適當地點 |
活動地點:義大利10天之旅
實驗室網址:http://www.ce.nkfust.edu.tw/sdmlab/
●莊秋明-RC結構物腐蝕原因與新結構物免維護防蝕法(1、2、3、4、5) ●王仲宇-橋梁之健康診斷(1、2、3、4、5、6、7、8、9、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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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林永裕 執行單位:資訊委員會 輔導理事:梁詩桐、高 原 督導監事:余 烈 資訊委員會:廖祐新 (主委)、鄭得志 (副主委)、朱泰明(副主委)、林忠行、黃武雄、 吳季鋼、宋明生、王啟河、林文隆、黃仁達、姚嘉偉、黃國艦、陳國星、 潘其芬、周榮隆、張文隆、施滄洲、林摩西、唐雨耕、張志彰、謝百鉤、 徐適康、陳柏伸、陳建權、劉長齡、朱弘家、林育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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