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 拉克颱風重創台灣國土,曾幾何時,某些政客專家尚稱台灣的基礎建設已完成,言猶在耳, 然事實是相違的,台灣的基礎建設竟是如此的不堪一擊,這到底是誰的錯?政府保護其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天職,當無情的災害降臨時,為官者難道僅能說「他們不應該住在哪裡嗎?」, 錯!921、莫拉克如果再喚不起政府官員對建設台灣就是保護台灣的共識,那麼,國家的遠景何在? 這些年,我們這群富有熱血,熱愛這片土地的專業土木人,曾大聲疾呼國內土木工程建設需要立有專法為土木工程安全把關,公會幹部幾度至工程會抗議、至立法院請願,強調治山防洪生態工法不是萬靈丹,但有多少官員、民代聽進去了?沒有!前人種的惡因卻要後人承受其苦果,家毀人亡的慘劇,不斷上演,簽請朝野勿再作意識形態的對立,停止內耗,應以建設台灣、保護人民為首要。 五年前公會草擬土木工程法,實為鑑於國內土木工程應從規劃、設計、監造、施工、營運及維護之工程生命週期,應有一套專責法令來管理並落實審查、許可制度,確實為公共工程把關。我們毫無私心的付出,不停地推動,然最大的阻力竟是公部門,其總以法之競合、疊床架屋、無立法之迫切性等等相當籠統含糊的字句來阻擋,殊不知,其它法令若能涵蓋整體之工程生命週期,土木人又何需耗費龐大資源,盡心盡力為公共工程之安全而憂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