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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刊登辦法及收費標準# (已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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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311巨災地震規模9級、海嘯浪高15公尺、核危機連環災害仍持續中,本世紀歷史強震引發的巨大海嘯壓過核廠防波堤、吞噬了廠房。海嘯浪高很可能超出海平面高達15公尺,震驚全世界。 核能發電原理是利用鈾-235分裂反應所產生的能量,將水加熱使其變成蒸汽,再推動汽輪機與發電機來發電,而核分裂產生的能量則來自分裂後損失的質量。 目前世界上數量最多的是壓水式核電廠,其次是沸水式核電廠,而我國核一、二廠採用後者,核三廠則採用前者之設計。反應爐外罩大約為30公分厚的厚重金屬,但是碰到兩千多度以上高溫,也是照樣變成一片稀泥,碰到這種狀況就叫做爐心熔毀,這是最危險的狀況,因為各種放射物質通通洩出爐心。圍阻體(containment)是超過2公尺的強化鋼筋混凝土結構牆,反應爐及冷卻系統都在其防護範圍內。圍阻體可以發揮功能,將爐心熔毀後所釋出的放射性物質包封住,不讓它排到外界環境中,把環境的衝擊和民眾的輻射傷害減到最低。除非受到強力的外力打擊產生了破裂,這面牆可以把所有可怕的東西都擋在裡面,如果爐心熔毀 也不會融體。 進行核分裂的燃料棒在高溫下,和爐心內的水作用就會分解產生氫,爐心內的氫氣比率達到八%時,即會產生氫爆。核反應爐利用鈾235燃料棒進行核反應,由於核分裂反應溫度會不斷升高,必須靠冷卻水系統冷卻反應爐,否則燃料棒會熔毀,造成核輻射災難,冷卻水系統非常重要。核電廠都會設計一個海水進水口,在反應爐運轉時抽取海水冷卻燃料棒,福島因為電力備援的柴油發電機組全部被海嘯沖毀,冷卻水系統因停電而失靈。核電廠周遭已測到銫137,銫137是核反應過程中的副產品,屬於人工核種,會釋出,顯示燃料棒可能已經熔毀,且其他放射性元素鍶90、鈽239、鈽240也會同時釋出。 核電廠的標準設計為一部機組配備兩台緊急柴油發電機,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共有六部機組、十二台發電機,也許被地震震壞,結果有四台壞掉,剛好都是一、二號機配備的發電機,以致無法提供電力,造成核電廠全黑狀態。 日本大地震反應爐爐心自動急停後,處於熱停爐狀態,仍會有六%的殘餘熱,溫度大約攝氏一百七十六度,主蒸氣管有拉線至爐心冷卻系統,也許管路設備有洩漏,才會讓冷卻水經過爐心變成水蒸氣。 核能發電最大的優點,是用很少的核燃料,就能產生很多的電能。產生同量的電能,核能發電所耗用的核燃料遠少於火力發電所耗用的石化燃料。不會像火力發電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而不會造成地球溫室效應,引起重大的氣候變化。 核能發電的缺點,是放射性廢棄物含有許多放射性物質,如果貯存不當,將造成地下水的放射性污染。且一旦發生嚴重的核電廠事故,容易造成放射性氣體外洩,將造成空氣的放射性污染或更嚴重的事故。日本福島核電廠部份反應爐的爐心因為燃料棒過熱而熔毀,6000公噸的輻射污水阻礙了重新控制6座反應爐的努力。廠內因引入海水冷卻燃料棒而滿溢危險輻射水,核電廠員工為了移出空間儲放輻射濃度更高的污水,只好把濃度較低的污水排入大海。部份輻射濃度較高的污水將再移置廠房他處。但是不斷引入海水冷卻,使總水量升高,必須再努力尋找其他解決方法。 日本311災情已升至第七級,不排除要和1986年車諾比核災一樣,須用混凝土掩埋反應堆並非不可能。車諾比核爆當年,蘇聯政府必徵用 60萬「義勇軍」入災場,將核反應堆密封成石棺材,近 4,000人之後因感染輻射致癌或白血病死亡,生存者則深受後遺症折磨。 日本福島核電廠的輻射污染問題,已經影響核電廠鄰近地區的食物飲水,世界衛生組織認為,事態發展比預期嚴重,受污染的食物與核災有直接關連,特別是經由空氣流動或雨水飄落的放射性物質,最容易沉積在蔬果表面。 據推測日本這次最不想讓IAEA或美國介入的原因之一,是日本想保存核廢料,建立核廢料工廠,利用核燃料再生的名義,想保有做核彈原料的鈽,以維持能轉用為核武的可能性。 台灣的地理上緊鄰日本,日本災難處理的慘痛教訓引發國際間對台灣處理風險之能力的質疑。穆迪信評特別發出報告示警,台灣不具有抵禦日本同等級核災的處理能力,甚至警備系統都未達應有的水準。台灣核能系統連建築物均僅止於低標,部份老舊廠房甚至看起來承受不了任何的強震。 台灣運轉中的3座核能電廠,各有2部機組,其中核能一廠位於台灣最北端的石門鄉、核能二廠位於萬里鄉、核能三廠位於台灣最南端的恆春。核能四廠位於台灣最東北的貢寮鄉。日本強震造成核電廠爆炸,引發輻射外洩,而台灣核一、核二的反應爐與日本相同,都是屬於沸水式反應爐(Advanced Boiling Water Reactor),有必要應對核一至核四廠實施全面總體檢。 核四如果停建,對於經濟發展必然會有重大衝擊。但「核能發電一定沒問題」、「對人一定沒影響」都是官話,都是空話。人工作時會有種種因素影響或臨場疏忽,有可能發生應該的錯、有可能發生不應該的錯,隨時都可能發生,凡是人就無可避免會犯錯,核能發電也是,可是核能發電的設計卻武斷認為不會有任何錯誤,一個假設不會出錯的系統,這個設計系統從假設一開始就有問題,人類是不是應該開發其他替代能源?如因核電成本較經濟,而不努力開發火力、水力、太陽能、廢物再生或其他替代能源,是不是政府的推託、失職、怠惰? 其實當初發展核能的動機就是為戰爭而製造殺人武器,只是因為它製造很多能量,後來就拿來發電吧?核能並非為人類的福祉而產生,所以很多問題都沒預先準備好,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以為到時就水到渠成一定有方法解決。雖然核電眼前經濟效益很高,但是估算成本往往只以0風險假設預估,且以最低直接費用預估,與最後實際費用差距太大了。像車諾比現在還有4,000工作人在處理善後,至少還需時45年,石棺因輻射外漏估計要重做,這些成本當初都未估算進去。核能發電難道真的很便宜嗎?「核電百分之百沒問題」,絕對不能相信,一個假設絕對不會出問題,而且無法善後處理的能源系統安全,真是天方夜譚、荒謬至極! 人類不應該一直發展核能發電,核電廠的人都說,核反應爐有兩、三重的鋼板在保護,輻射絕不會洩漏出來,但可怕的是就在核電廠蓄水池周圍,就儲滿著許多足以致人於死的輻射線廢核料,它只跟外面世界相隔一道牆而已。核能不是一場實驗,錯了不能再來。日本核災令人恐懼,令人覺得明天無法預料,令人對社會的信賴改變,也改變我們所有生活習慣了。 就在日本地震與海嘯重創福島核電廠的核災引發全球關注之際,奧地利已於1978年舉辦公投正式放棄核能,德國最近也有檢討核電呼籲。瑞士有五座核電廠運作中,更宣布將暫停核電廠設備更新工程,考慮放棄核能發電。且瑞士不希望枯等歐盟為區域內所有的反應爐設定壓力測試的參數後才進行安檢。 其實許多大型天災人禍,都有因果關係,與其說是「天譴」,不如說是人類的貪婪、共業的結果。 | |||||
![]() 台中住宅區夜店林立,夜店申請登記證是住宅區作為飲料店,飲酒店附設飲酒店,飲酒店附設卡拉OK變成夜店。內政部規定酒吧不能設在住宅區,商業登記對每一行業都有相關規定,在建築法規中也有規定,有使用分區不符情形。 其實夜店是屬於消防安全設備標準規範中,最嚴格的甲類場所第一目(包含PUB、酒吧、電影院、理容院、MTV、歌廳等營業場所),依照消防署「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PUB依規定除需設滅火器、避難標示設備、緩降機避難器具及緊急照明設備外,消防法還規定,必須設置防火管理人、使用防焰物品及定期請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安全檢修複查。 依據建築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而市府公共安全檢查,主要針對「裝修」有無違法?夜店不只是天花板裝修使用易燃的隔音泡棉,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天花板的裝修既屬違法,連建物的內部牆面裝修也大量使用易燃的隔音泡棉,整個建物幾乎是一個內襯易燃泡棉的鐵皮屋,這種以大量易燃物裝修的夜店,亦屬違法,安檢紀錄五年來二十一次怎會都合格?樓地板面積申報只有一百多平方公尺,少於三百平方公尺,原來這動不動近百人在內消費的夜店,附有火焰表演台、包廂,遠超過容留人數管制量,竟然只須安檢有無「滅火器、避難標示設備、緩降機避難器具及緊急照明設備」這四項,其他諸如防火區劃、分間牆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緊急進口、空調風管、火災警報器、自動灑水設備等,通通不必,安檢標準實在太簡化了!另二樓有逃生門一處,且設有緩降機,但無明顯指示標誌,火災發生時沒人使用,甚至連罹難的員工都沒有使用。每年安檢都沒有檢出這家夜店大量使用易燃泡棉,這是執法問題,匪夷所思。 據報導夜店整棟建築物竟然連一個通風窗戶都沒有,通風面積不足法規至少2%,怎麼可以合法營業?像這類的建築拿來開夜店,的確值得懷疑。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明定,室內裝修審查工作並不能只依據『建築法』第77條之2「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這幾句簡單的字面及原則下進行審查的,而更應該是以整棟大樓公共安全的觀念進行審查。如公共區域與室內(私人)區域的審查,逃生路線與逃生步距的檢討……等,均是以該樓層或整棟情形檢討該室內裝修行為所可能造成的危害或確保裝修後建築使用的安全性。室內設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室內裝修施工業者資格,簽證檢查專業人員亦不無關係。 一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委託消防設備師、專業技師約要8千元,但如委託技術士,3千元也搶著做,不過品質堪慮。「消防專技人員法」遲遲無法立法通過,安檢制度不健全,無法落實、品質低落。就算安檢未落實或虛應其事,提出不當報告的專業技術人員也沒有停業或撤照問題,於是有夜店『短報營業坪數』以規避嚴格的排煙、消防栓等設施,也有人拿到執照後再擴張違章營業…當然執行安檢工作人員操守才是以上問題的核心。 如台中市政府執法人員,被指插股投資夜店當門神,和夜店拆夥前後, pub騎樓外推、裝潢加蓋,稽查都沒被找麻煩,但該員退股後,麻煩就開始不斷。市府稽查次數明顯有別,疑點重重。參與建管或聯合稽查工作的人員,稽查環境複雜,執法不透明誘惑也多,做久了好的也可能變成不好的。只是夜店多項違規,卻得以營業,有沒有縱放之嫌?還存在多少這樣的案例,再度把官商之間醜陋攤在陽光下。希望政府加強執法整頓公共安全檢查,提供可合法、公平、公開的經營夜店,讓台中不再重覆發生「火燒城」事件。 | |||||
※本會將於100年1月1日起停止舊有表格使用,敬請會員配合辦理。 ※敬請尚未領取會員名錄之會員先進,請至北、中、南區辦公室領取,若資料登載仍有錯誤,請於兩週內將正確資訊回傳公會,俾利更正,謝謝! ※【97年12月27日第八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通過】 ※「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乙案,內政部已於97.10.24台內中營字第09708084955號函發布…
※99年4月7日專家學者推薦申請書最新版!
舉辦日期:100年05月14日(星期六)09:00 ~ 11:20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0/5/6 (五)截止,將報名表傳真至02-2705-3638台北辦公室辦理,會員可線上報名,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預定全省150人。聯絡電話:台北(02)2705-0899轉13周蓓宜小姐 時間:100年06月24~25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06月17~18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05月20~21日及27~28日(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05月13~14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 05月13~14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日期:100年05月18日(三)下午1:30-5:00 日期:100年05月13日下午2點 開課日期:2011/5/12(四) 開課日期:2011/5/12(四) 開課日期:2011/5/6(五) 開課日期:2011/5/6(五) 開課日期:2011/5/5(四) 實驗室品質管理訓練班:新竹-6/22~24、8/17~19、10/12~14、12/07~09;台北-5/11~13、9/14~16;台南-7/13~15 活動期間:臺北-09/16(五)、12/09(五);臺中-05/13(五)、10/14(五);高雄-06/10(五)、11/11(五);花蓮-07/08(五);臺東-08/12(五) 上課時間:13:00-16:20 活動期間:臺北-09/16(五)、12/09(五);臺中-05/13(五)、10/14(五);高雄-06/10(五)、11/11(五);花蓮-07/08(五);臺東-08/12(五) 時間:基礎班-台北100.07.21;高雄100.05.31;花蓮-詳細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布於網站;進階班-台北100.05.21、100.09.15;台中100.07.12;高雄100.07.06 預定上課時間:7.工程進度管控與應用班-100年5月4日(三)至5月25日(三);8.深開挖工程訓練中階班-100年5月21日(六)至6月11日(六);9.排水防洪工程實務班-100年5月5日(四)至6月9日(四) 會議時間:2011年5月12~14日 舉辦時間:2011年9月1~2日﹝四、五 研討會日期:2011年7月8日至9日 日期:2月至6月
開班日期:第一期-100.05.10-100.06.09;第二期-100.06.14-100.07.14 申請時間:2011年03月01日至04月30日 網站:http://www.tiscnet.org.tw/index.php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福利委員會目前積極招募特約商店,以擴大會員服務項目,若有意願商店或是技師先進們有認識的商店,歡迎與我們聯繫,洽詢電話:(02)89613968*142
活動時間:每週三20:30~22:30 時間:100.01.01~100.06.30 每星期二 晚上7:30~9:00 活動 時間:100.01.02至100.12.31止每週日 上午07:30 各社團例行性活動:
地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8號9樓)
地點:台北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體育館(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地點:會本部(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12樓A3)
地點:吉豐羽球館(台北市內湖路三段348巷7號1樓)
地點:台北市青年公園網球場(台北市水源路199號)
北區地點:龍門國中游泳池(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每週六 08:00~12:
中區地點:大台中游泳池(台中市北屯區河北西街17號) 時 間:98年1月起 每週一次(一~日) 05:30~23:00
地點: 台北縣板橋市民生路二段56之5號2樓
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號R樓(頂樓)
地點:E 7 Club球館【原飛龍保齡球館】(台北縣三重市中央南路63之1號B1F)
地點:台北市國父紀念館廣場(光復南路側)
活動地點:高雄市槌球場(婦幼館旁)【高雄市九如一路775號】
活動地點:823公園【台中市北屯區崇德9路10路和昌平東三街 之間】及其他適當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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