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地上權精析D】機關辦理土開評估關鍵與設定地上權權益保護實務剖析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2/11/30(五)
上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2/11/22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21130A.pdf
授課地點:【暫定】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900元/人, 傳真會員 3650元/人, 網路會員 3650元/人, 協辦單位 3450元/人,
2人團體報名3450元/人 ,3人以上團體報名3300元/人
授課宗旨:
本特訓班以「設定地上權應評估事項、開發效益、招商策略、估價試算、財務分析與契約如何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所設計之主題課程,邀請到跨領域實務專家為您解析,內容包括 : 如何辦理設定地上權作業與登記、地上權契約如何訂定、如何評估地上權權利價值、財務效益與權利金…等精彩內容,期強化土地開發專員活化利用閒置資產之專業,掌握土開效益,以及設定地上權應具備專業知能與處理規定,有效提昇機關辦理土地利用管理業務之效益,共謀全民之福利。
課程特色
一、機關辦理土地開發(設定地上權、促參結合地上權、都更)須知
(一)不同開發方式之優缺點
(二)評估土地開發方式之關鍵因素
1.都市計畫規劃之用途或政策指定之用途
2.都市計畫規劃之開發方式
3.土地使用現況及地上物現況
4.開發時間期程之要求(如:是否須經民意機關同意為一大關鍵因素)
5.市場房價水準、開發量體之決定與廠商投標意願(招商是否能夠順利成功)
(三)評估土地活化開發可行性的七大項目
1.公共建設目的?
2.市場性?
3.建築開發工程技術可行性?
4.財務可行性?
5.法律可行性?
6.環境影響評估或交通影響評估?
7.是否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或土地使用分區或編定變更)?
(四)不同開發方式(設定地上權、促參結合地上權、都更)應特別注意之評估要項
二、設定地上權方式如何合理規範契約雙方之權利義務
(一)設定地上權登記
(二)地上權契約存續期的當事人雙方之權利義務
1.開發計畫或興辦事業計畫之研訂首重必須符合都市計畫規定及政府政策需求
2.權利金底價及繳納方式必須合理(權利金底價之估價方法、權利金繳納方式之訂定)
3.租金之訂定
(三)地上契約期滿當事人雙方應盡之責任
三、設定地上權方式當前最受重視之課題
(一)公地與國營土地資源一律禁止出售政策是否會取消而開放標售?
(二)土地法第25條,有否可能修法刪除有關設定地上權方式之開發必須送民意機關同意之程序或作其他改進?
(三)公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如何正確研判、採行設定地上權方式或辦理都市更新方式從事土地開發,
有無可能建立一套標準作為方法?
四、機關辦理土地開發實例及趨勢解析與QA綜合討論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900元/人,早鳥優惠價3650元/人、2人團體報名 3450元/人、3人以上團體報名3300元/人。請於2012/11/22 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2/11/23 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5 郭小姐)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前內政部地政司專委/前北市地政處副處長/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張委員....More 實績: 經歷: 台北市地政處副處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