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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訊息(友會) : 工期展延處理關鍵時機與求償舉證要領
發表人 winni 於 2012/5/8 15:17:24 (1316 人讀取)

開課日期: 2012/5/24(四)

工期展延處理關鍵時機與求償舉證要領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2/5/24(四)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2/5/18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20524B-工期展延處理關鍵時機與求償舉證要領.pdf

授課地點:暫定 台大第二學生活動中心B1(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6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300元/人,
2人團體報名3300元/人 ,3人以上團體報名3150元/人

授課宗旨:


  「工期爭議」乃是工程爭議發生中相當頻繁的類型之一;由於工程契約之金額甚鉅,承攬人資金壓力極為龐大,若業主遲不給付逐期工程款,承攬人卻須繼續施作,將造成龐大資金調度壓力。若工程雖已完工且交付使用,惟雙方對於驗收所列之待辦事項是否完成發生爭議,導致業主拒絕核發結算驗收證明書,亦不承認該工程業已驗收完成,則承攬報酬請求權時效與工程完成驗收起算時效,將發生認定困難。究竟,工期延誤有何不同?除逾期罰款外,尚有其他損害時,可否求償?若無法獲得展延工期,且須面臨逾期罰款,怎麼辦?廠商因財務困難、施工能力不足、小包施工遲延或施工錯誤造成重作造成之展延問題?機關應提供予廠商之資料、器材、場所或應採行之審查或同意等配合措施、未依契約規定提供或採行?...等實務議題,均為本次課程所探討之重點。
  有鑑於政府採購法與相關法令對於工期展延、核算未有詳細規定,本課程有別於「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訓練」課程,不論是否具備採購基礎或進階資格者,均可報名參加,本課程邀請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仲裁人、土木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等資歷先進擔任講座,以實際案例、法院判決與實務見解,為您解析:業主協力義務(真正義務與不真正義務)、工期訂定、展延、共同遲延、違約金與求償、追加工程款、契約終止、停工損失…等問題,讓您知道如何依法保障權益、避開爭議。
 

課程特色

「工期展延」遇到爭議,逾期責任如何認定/如何保障權益
1.網圖排程是否「合理」,將影響工期展延之認定? 何謂「合理」?
2.如何保障您的權益?您一定要知道的「求償請求權基礎」
3.工期如何計算?工期延誤有何不同?總工期之逾期、
   保證里程碑之逾期、驗收瑕疵改善之逾期
4.工程遲延之法律效果:停止計價/逾期違約金/逾期違約金之酌減/
   履約期限之遲延與不良廠商之通知/物調計算
5.遇到「求償」,怎麼辦?權益保障要注意甚麼?
   物價波動與變更設計,如何議價?展延費用得否適用情事變更原則?
6.因趕工所產生之索賠問題? 工率降低,如何進行索賠? 其範圍為何?

處理展延工期的「關鍵時機」/ 業主協力義務/ 終止契約及停工損失如何求償
1.處理展延工期的「關鍵時機」? 請求權時效 :
   工程完成驗收時起算?驗收完成與否發生爭議?
2.業主協力義務,關鍵是甚麼? 真正義務? 不真正義務?
3.FIDIC契約條款:關於工期延長致增加之費用及合理利潤,如何求償?
4.業主未履行協力義務致長期停工承包商得否終止契約?
5.承包商未「終止契約」仍否請求 「停工損失」?
6.承包商如何行使終止權?
7.停工導致的損失,有求償範圍?如何舉證?
8.終止契約及停工損失爭議-經典案例大剖析

凡報名本課程即贈送-民國101年最新出版「政府採購法令彙編」每人一冊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600元/每人,早鳥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每人、2人團體報名-3300元/每人、3人以上團體報名-3150元/每人,7人以上團體報名,請來電洽詢。請於2012/05/18完成報名繳費手續,2012/05/19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5 郭小姐)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 理律法律事務所 蕭資深律師 / 土木技師 ....More

實績:

經歷: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2年至95年審閱超過一萬件以上之訴願案件)、曾參與之重要案件包括:北二高、中二高及南二高數標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調解、仲裁及訴訟/臺北市捷運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仲裁及訴訟/雪山隧道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調解及仲裁/台電核四電廠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訴訟及仲裁/臺北市地下街不良廠商通知之異議及申訴/台電核四電廠招標程序之異議及申訴/高雄捷運工程統包商與下包商間之爭議仲裁/焚化廠履約爭議仲裁/參與工程會「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事件案源及問題類型分析」研究計畫

 

姓名:理律法律事務所 邊資深律師 / 前台北地檢署及士林地檢署營繕工程組 檢察事務官....More

實績:曾參與:核四電廠/高速公路工程/北宜隧道工程/高雄捷運工程/南水局隧道工程/台大校舍工程/民營發電廠工程…等國內重大工程履約爭議處理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 / 大地工程技師 / 土木工程技師 / 專利代理人 / 仲裁協會DRB委員會委員 / 曾任工程技師、顧問及設計監造工作5年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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