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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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給付技術服務費 提昇公共工程品質 | |
公共工程依照『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下稱技服辦法)之規定,廠商乃指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而委託廠商承辦技術服務工作項目,主要有規劃、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等。素來,因其相對之技術服務費用偏低不合理,為人所詬病,亟需合理調整技術服務費之給付,以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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