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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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建築法修法真意 不容和稀泥 | |
南台強震造成維冠大樓倒塌、上百人罹難的慘劇,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內政部終於痛定思痛,於2月15日邀集建築師、土木、結構、大地技師,及不動產開發商業公會開會研議,決定借鑑日本「中間檢查制度」,修正建築法,增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政府建管機關委託第三公正單位,協助辦理建物設計審查及施工勘驗,以期解決政府建管單位人力不足的情況,進一步保障民眾的居住安全。行政院並於2月25日通過修正草案,接續送交由立法院審議。 |
黃富國 (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副教授) 王淑娟 (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副教授) 一、前言 發生於民國105年2月6日之美濃地震,地震規模6.4,震源深度16.7公里,屬淺源地震,在台南之震度達5級,除了在台南永康區永大路的維冠大樓倒塌,造成人員重大傷亡外,「土壤液化」(soil liquefaction)頓時成了顯學,被過度炒作成洪水猛獸,避之惟恐不及,造成全國民眾的恐慌與不安!也促成了政府加速公告土壤液化潛勢區。為了使工程界對此次地震所造成之土壤液化震害有進一步的了解,本文首先說明土壤液化之機制及影響因素,接著整理所發生之噴水冒砂、地基失效、側向擴展及流動破壞等現象,希望大家在88年九二一地震及99年桃源地震後,再藉由這次地震,對土壤液化之作用與影響,有更深入之認識,俾往後在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時,能做好地質調查及土壤液化危害度評估,並採取相應之對策與措施,以消弭液化震害於無形,達到防災或減災之目的。 |
進行老屋「結構系統」健檢 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 鄭明昌 技師 黃武龍 技師 陳錦芳 技師/律師 我國建築物耐震設計,第一次於63年修正公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始有地震力之規定;第二次於86年5月1日做大幅度修正,將臺灣地區之震區由原3個震區(強震區、中震區及弱震區)分為4個震區(地震一甲區、地震一乙區、地震第二區及地震第三區),並訂定「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大幅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88年12月,因應921地震後進行第三次檢討,修正臺灣地區震區劃分(由4個震區修正為2個震區:地震甲區及地震乙區)等,其後並多次小幅修正規範內容。而因第二次86年耐震規範是進行大幅修正,所以86年以前興建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極可能無法滿足現行的耐震設計標準,在大地震來襲時,這類的老舊建築物,可能就會成為發生災害的建築物。 |
朱煌林技師 美濃地震重創台南後,掀起民眾對921地震的恐怖記憶,建議民眾於地震後一定要特別檢查屋況,尤其是強震後若有房屋買賣交易,最忌諱買到傾斜房屋,由於傾斜房屋不易經由肉眼判斷,且交易後常導致瑕疵爭議,致使糾紛不斷,造成買賣雙方對簿公堂,如何避免買到傾斜房屋?除可利用簡易方式觀察門窗有無變形,地板有無龜裂外,最好能諮請土木結構相關技師等檢驗房屋,確認房屋有無傾斜之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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