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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於4月6日立法院初審過關,預計最快6月1日即能上路,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以「核風暴」來形容奢侈稅對全台房市的衝擊。但是奢侈稅真的是營建產業閃避不了的大地震嗎?對此說法編者持保留的態度。編者於營建業工作十五年來,看過營建業經歷過921大地震、SARS風暴、國際油價狂飆、鋼鐵價格翻倍、國際金融風暴等等,一直到近幾年的房價”極不合理”的狂飆。編者深信一點:自由市場(看不見的手)永遠是最佳的經濟體制。因為房地產業流行一句話:沒有賣不出去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錢。或許奢侈稅的施行看似直接衝擊了短期的房市與投資產業,但是業者拋售,不就是代表買屋者撿便宜買進。換句話說,有人虧了錢就代表了一定有人賺了錢,一進一出整個的市場總合還是沒有增減,只是財富擁有者換個人罷了。 回想前兩年金融風暴時,普羅大眾財富縮水,於是投資購置房屋的人少了(需求減少),但是市場上的房屋是既有的存在,無法消失(供給不變) ,於是演變成供給大於需求,價格(房價)自然下跌。這時候投資買屋的人賺到了;可是慢慢的大家發現金融風暴並不如預期的可怕,也發現投資房地產有賺頭,於是需求慢慢增加;可是市場上可供銷售的成屋越來越少,於是最後需求大於供給,價格(房價)自然反轉上漲,這時反倒是販售成屋的人賺到了。於是乎去年房地產大好,房價狂飆,建商拼命蓋想趁高價多賺一些,市場上的房屋是越來越多(供給增加) ,開價卻越來越貴,普羅大眾都有個共同的感覺就是房價”極不合理”的狂飆,當然購置房產的慾望會下降(需求減少)。 話說物極必反,政府知道此時若不出手,按照經濟學的”市場機制” ,等到”供給遠大於需求時” ,價格必然大幅下跌,最後結果也就是”市場泡沫化”或是彼岸所謂的”硬著陸”!所以”奢侈稅”可以說是政府對於已然成形的房地產過熱的泡泡射出的一根針,無非是想讓房地產提早回歸正常市場機制,不要搞得不可收拾罷了。編者認為既然是小小的泡沫就被戳破,當然也就不會產生所謂的”核風暴”囉!不是嗎?看遠一點,若是房價回歸正常後,買氣再度回升時,不就是營建業的另一個春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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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奢侈稅相關問答 (節錄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財訊--趨勢贏家23期、UDN聯合新聞網) Q1:什麼是奢侈稅? 答 :其正式名稱是「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鑒於現行稅制下,房屋及土地短期交易之移轉稅負偏低甚或無稅負,又一般大眾對高消費族群未合理負擔稅負之負面觀感,政府必須以正視並妥適處理。財政部爰參考美國、新加坡、南韓及香港立法例,擬具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對特定貨物及勞務加徵一定稅額。 特種貨物及特種勞務之課徵對象、稅率及豁免規定如次: (一)特種貨物: 1、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而持有期間之計算係自本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至本條例施行後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按銷售價格加徵10%或15%稅額,並排除屬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之不動產移轉。 2、每件價格達300萬元之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每件價格達50萬元之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家具等貨物,按銷售價格加徵10%稅額。 (二)特種勞務:係指每次銷售價格達50萬元之入會權利,屬可退還之保證金性質者,不包括在內。
Q2:賣掉持有不到兩年的非自用住宅,要如何申報奢侈稅? 答 :賣方訂約後卅天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申報繳稅。若事後被查到漏稅或用人頭逃稅,除了補稅還會被處以三倍以下罰鍰。
Q3:我不知我賣屋要不要繳納奢侈稅,怎麼辦? 答 :可在交易完成前先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查詢。
Q4:民眾買新屋賣舊屋,若舊屋持有不到兩年,會被課奢侈稅嗎? 答 :不會。只要符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屋的條件,當舊屋持有不到兩年,臨時被迫要搬遷他地,在買入新屋後的一年內賣掉舊屋,不課奢侈稅。
Q5:新法上路前就買進的非自用住宅,持有不到兩年賣掉,要不要繳奢侈稅? 答 :要。只要是法律生效後的銷售行為,都必須課稅。舉例來說,今年一月一日買進一千萬元的非自用住宅,假設奢侈稅條例七月一日上路,若房子在今年十一月一日以一千五百萬元賣掉,持有未滿一年,賣家要繳二百廿五萬元(一千五百萬X 百分之十五)奢侈稅。
Q6:現在有多地主與建商採取合建分屋的方式,則個人於合建分屋中取得的房屋出售,要不要課奢侈稅? 答 :目前的奢侈稅豁免排除條款規定為,營業人興建房屋第一次移轉不需課奢侈稅這裡的營業人除了建商外,也包括與建商採合建分屋的自然人。按照財政部的規定,此時的地主就屬於稅法所稱的營業人,將在合建分屋中分到的房屋再出售,不必課奢侈稅。 Q7:奢侈稅有無落日條款? 答 :尚未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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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將於100年1月1日起停止舊有表格使用,敬請會員配合辦理。 ※敬請尚未領取會員名錄之會員先進,請至北、中、南區辦公室領取,若資料登載仍有錯誤,請於兩週內將正確資訊回傳公會,俾利更正,謝謝! ※【97年12月27日第八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通過】 ※「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乙案,內政部已於97.10.24台內中營字第09708084955號函發布…
※99年4月7日專家學者推薦申請書最新版!
舉辦日期:100年05月14日(星期六)09:00 ~ 11:20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0/5/6
(五)截止,將報名表傳真至02-2705-3638台北辦公室辦理,會員可線上報名,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預定全省150人。聯絡電話:台北(02)2705-0899轉13周蓓宜小姐
時間:100年05月23日(星期一) 下午13:00~17:00 時間:100年05月22日(日)13:00開幕典禮;100年05月29日(六)10:00閉幕暨景觀就業媒合座談 活動時間:100/5/20 下午2:00~4:30(下午1:30開始報到)、100/5/23 下午2:00~4:30(下午1:30開始報到) 時間:台北場-100年05月17日(二);高雄場-100年05月18日(三)
時間:100年05月20日(五)上午9時 開課日期:2011/5/27(五) 開課日期:2011/5/19(四) 時間:100年5月19日(星期四)
上課日期: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 時間:100年05月19日(四)
時間:100年06月24~25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06月17~18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05月20~21日及27~28日(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05月13~14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時間:100年 05月13~14日 (星期五、六)- 台北班
日期:100年05月18日(三)下午1:30-5:00
日期:100年05月13日下午2點
開課日期:2011/5/12(四) 開課日期:2011/5/12(四)
實驗室品質管理訓練班:新竹-6/22~24、8/17~19、10/12~14、12/07~09;台北-5/11~13、9/14~16;台南-7/13~15 活動期間:臺北-09/16(五)、12/09(五);臺中-05/13(五)、10/14(五);高雄-06/10(五)、11/11(五);花蓮-07/08(五);臺東-08/12(五) 上課時間:13:00-16:20
活動期間:臺北-09/16(五)、12/09(五);臺中-05/13(五)、10/14(五);高雄-06/10(五)、11/11(五);花蓮-07/08(五);臺東-08/12(五) 時間:基礎班-台北100.07.21;高雄100.05.31;花蓮-詳細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布於網站;進階班-台北100.05.21、100.09.15;台中100.07.12;高雄100.07.06
預定上課時間:8.深開挖工程訓練中階班-100年5月21日(六)至6月11日(六) 會議時間:2011年5月12~14日 舉辦時間:2011年9月1~2日﹝四、五 研討會日期:2011年7月8日至9日 日期:2月至6月
開班日期:第一期-100.05.10-100.06.09;第二期-100.06.14-100.07.14 網站:http://www.tiscnet.org.tw/index.php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福利委員會目前積極招募特約商店,以擴大會員服務項目,若有意願商店或是技師先進們有認識的商店,歡迎與我們聯繫,洽詢電話:(02)89613968*142
活動日期:100年5月22日(星期日) 上午8:00 活動日期:100年5 月15 日(星期日) 上午8:30 活動時間:100年05月22日(星期日) 08:00AM~12:00AM
活動時間:每週三20:30~22:30 時間:100.01.01~100.06.30 每星期二 晚上7:30~9:00 活動 時間:100.01.02至100.12.31止每週日 上午07:30
各社團例行性活動:
地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8號9樓)
地點:台北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體育館(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地點:會本部(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12樓A3)
地點:吉豐羽球館(台北市內湖路三段348巷7號1樓)
地點:台北市青年公園網球場(台北市水源路199號)
北區地點:龍門國中游泳池(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每週六 08:00~12:
中區地點:大台中游泳池(台中市北屯區河北西街17號) 時 間:98年1月起 每週一次(一~日) 05:30~23:00
地點: 台北縣板橋市民生路二段56之5號2樓
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號R樓(頂樓)
地點:E 7 Club球館【原飛龍保齡球館】(台北縣三重市中央南路63之1號B1F)
地點:台北市國父紀念館廣場(光復南路側)
活動地點:高雄市槌球場(婦幼館旁)【高雄市九如一路775號】
活動地點:823公園【台中市北屯區崇德9路10路和昌平東三街 之間】及其他適當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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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施義芳 執行單位:資訊委員會 輔導常務理事:梁詩桐 督導常務監事:黃科銘 資訊委員會:廖祐新 (主委)、張學擇 (副主委)、楊王進(副主委)、王世貞、林忠行 黃武雄、宋明生、賴景鎔、顏進恭、賴茂雄、王啟河、莊忠鵬、林文隆 曾茂通、黃國艦、蔡安良、潘其芬、周榮隆、林 軒、張文隆、黃文福 張志彰、 王俊傑、吳昌祥、林昭嘉、何馨業、劉哲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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