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1.04.21、111.04.29、111.05.06
日期:111.04.08(五)、111.04.22(五)
日期:111.04.26(二)
日期:111.06.25(六)
日期:111.04.27(三)
日期:111.04.20(三)
日期:111.04.21(四)、111.04.22(五)
投稿截止:即日起至111.07.31
※「出席委託書」左上方之截角用途,係指「會員無法親自出席且未委託他人代理出席者,方需要將委託書截角後寄回公會,而可領取大會紀念品。」;即「有委託他人代理出席者,出席委託書不得截角;否則,出席委託書無效。」
日期:111.03.21(一)、111.05.20(五)、111.05.26(四)、111.06.01(三)、111.06.10(五)、111.06.18(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