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梯次報名期限:即日起至7月21日止;第二梯次報名期限:即日起至7月27日止
桃園縣99年度山坡地管理及土石流重建區觀摩教育訓練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加強水土保持管理與法令宣導,及桃園縣九十九年度土石流防災專業訓練辦理本訓練活動。 二、 目的: 1. 加強縣府及鄉鎮公所相關承辦人員、專業技師對山坡地土石流防救災之觀念。 2. 實地參訪災區之防災、治理及災後重建教育觀摩宣導。 3. 土石流戶外教室之觀摩,增強水土資源之永續利用。 三、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清雲科技大學。 五、 參加對象: 第一梯次–龍潭鄉、大溪鎮、復興鄉公所及本府辦理山坡地管理與土石流業務相關人員、本縣土石流潛勢地區村里長、村里幹事、本府水土保持服務團技師,含承辦單位服務人員及北區八大縣市政府水保業務相關單位人員。 第二梯次–桃園市、龜山鄉、楊梅鎮、蘆竹鄉、平鎮市公所及本府辦理山坡地管理與土石流業務相關人員、本縣土石流潛勢地區村里長、村里幹事、本府水土保持服務團技師,含承辦單位服務人員及北區八大縣市政府水保業務相關單位人員。 六、 此參訪活動分為兩梯次,時間分別為七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及七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 七、 第一梯次報名期限:即日起至7月21日止;第二梯次報名期限:即日起至7月27日止。(請先經由單位主管核准後,以公假不報出差方式參與) 八、 名額限制:30人,額滿截止。 九、 觀摩研習內容及時程如表1。 十、 報名方式:以傳真方式報名,報名表如表2所示。 十一、 集合時間地點:第一梯次7月22日上午8:30(第一梯次7月29日上午8:30),桃園縣政府後門(市代會前門),備有早餐餐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