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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訊息(友會) : 採購及經辦人員行政裁量與刑事責任之法務須知
發表人 winni 於 2010/5/4 11:00:06 (1373 人讀取)

開課日期:99.05.21(五)

採購及經辦人員行政裁量與刑事責任之法務須知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0/5/21(五)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0/5/14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00521A-採購及經辦人員行政裁量與刑事責任之法務須知.pdf

授課地點:暫定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8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2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200元/人

授課宗旨:

     您是刑法公務員嗎?依刑法第10條第2項規定,採「職務刑法」概念,祇要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即為公務員。然公務員執行業務時之行政裁量與權責擔當,於便民與圖利之份際確實存有模糊地帶;且公務執行與採購業務繁忙,實難有機會撥冗了解可能面臨之法律風險。
     有鑑於此,本課程特邀請:曾參與特別費案之律師與曾擔任檢察事務官之律師,為您深入解析採購刑事責任之構成要件為何?行政裁量與圖利界線如何認定?檢調人員發動偵查之標準為何?司法刑事調查之須知要項為何?並分別說明採購經辦人員權益須知、檢調觀點、法院判例等不同的立場見解,以及面對刑事案件偵察之應注意事項,俾使國家公務員知所分際、為所應為、勇於任事、落實便民,積極推動國家建設。
 

課程特色

為您解析以下內容:
採購及經辦人員之刑事責任與行政裁量權解析
1. 我國刑法公務員之定義
2. 刑事責任之構成要件 與 採購人員可能之刑事責任
3. 圖利罪與行政裁量之界限認定
4. 行政裁量V.S.刑事責任之Q&A與綜合討論
採購人員面對刑事案件、司法調查之應注意事項與權益保護解析
1. 工程刑事風險較高之原因 與 檢調人員發動偵查之標準為何
2. 採購人員面對刑事案件之應注意事項
3. 刑事被告之權利保障
4. 司法調查V.S.權益保護之Q&A與綜合討論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8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3人同行價(含)3200元/人、5人同行價(含)2900元/人,請於2010/05/14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0/05/15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註:目前系統僅預設處理1人及3人報名價格,如報名時因人數不同或符合特別優惠項目,而發現計算結果與收費金額不一致時,請來電與課程承辦人確認,然後繳交正確之報名金額即可!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7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三人團報價,若報名金額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請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後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下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2.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5.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6.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7.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8.取消報名請務必在上課3天前通知本中心,但報名學員仍須扣除報名退費手續及行政作業費(課程定價之10%)。
9.本中心保留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之權利。
10.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理律法律事務所 吳合夥律師 / 仲裁人 ....More

實績:曾處理:專利強制授權案/ 馬英九特別費案/ 藥價黑洞案/ 雲林焚化爐弊案/ 肩難產案/ 二期航站/ 二高/ 濱海公路/ 雪山隧道等重大矚目案件

經歷: 中興大學法律服務社社長(1980)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2)

 

姓名:理律法律事務所 邊資深律師 / 前台北地檢署及士林地檢署營繕工程組 檢察事務官....More

實績:曾參與:核四電廠/高速公路工程/北宜隧道工程/高雄捷運工程/南水局隧道工程/台大校舍工程/民營發電廠工程…等國內重大工程履約爭議處理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 / 大地工程技師 / 土木工程技師 / 專利代理人 / 仲裁協會DRB委員會委員 / 曾任工程技師、顧問及設計監造工作5年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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