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水利署108.10.30「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函文經濟部水利署函告,有關「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說明。第二條及第三條規定者,自109.2.1起義務人應提出流管制計畫書及出流管制規劃書,不再適用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第二款過渡條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