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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訊息(友會) : 機關業主辦理新建工程採購要領
發表人 winni 於 2009/3/17 19:22:08 (1544 人讀取)

開課日期:98年03月27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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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業主辦理新建工程採購要領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09/3/27(五)

開課時間:09:20-16:30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090327A-機關業主辦理新建工程採購要領.pdf

授課地點:暫定 立德台大尊賢會館(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3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優惠截止日期:2009/3/20

報名費用:定價 39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1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100元/人

 授課宗旨:

為安渡世紀金融海嘯,確保我國經濟穩健成長,促進國內需求,行政院98.02.12日討論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審定共計6大目標、20大重點建設,總經費5,000億元,其中將以加速推動「愛台12建設」為政策主軸,挑選愛台12建設中之指標性建設項目,優先辦理。

有鑑於此,本永續國土建設工程講座特別剖析機關業主辦理新建工程採購之十大常見問題對策與因應措施,以促進主辦機關、民間營造及技術服務業間之合作共榮與加速業務推展、期能發揮乘數效應,帶領台灣開創新局。

因此,本專題將為您詳細深入解析:
01.建築物計畫成本組成架構與詳細內容
02.各類工程規劃階段之工程保險費建議
03.各類工程之成本要項概算明細
04.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
05.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費之建造百分比法表
06.建築工程經費編估標準
07.特殊(專利)工法、材料設備暨同等品之處理流程
08.委託勞務之分際與相關服務費
09.服務成本加公費法運用說明
10.契約工項數量與單價之協商合理調整與審定機制
11.公共工程相關管理與品質之分際與功能
12.營建剩餘土石方協調機制
13.專案管理廠商與相關技術服務廠商之分工機制與定位
14.設計變更類型與契約變更作業流程
15.業主機關需求撰寫要項

課程特色

詳盡解析以下主題:

解析新建工程採購常見問題與對策:規劃設計階段
1.公有建築構想階段之經費「概估」與實質規劃設計之經費「概算」方法
2.工程服務費欠合理與公告固定費用不再議減
3.競圖或設計作業時程不足準據與如何合理化計算
4.建材或設備以同等品規劃,如何解決綁廠牌疑慮
5.工程項目、數量、單價實作數量混淆課責

解析新建工程採購常見問題與對策:監造驗收階段
1.監造人力之要求不符服務成本的因應之道與合理人力成本分析之計算程式
2.建築與結構、機電系統整合之套繪措施與如何計算服務成本
3.工程「監造」與「監工」之定義混淆,以QA與QC之內涵區隔
4.統包工程實務與最有利標因應之道
5.變更設計效率欠彰時,致損及工程進度及品管與因應之道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9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3人同行價(含)3100元/人、5人同行價(含)2900元/人,請於2009/03/20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09/03/21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7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網路會員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協辦單位會員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個人報名價,但如該課程提供協辦單位會員報名得享有優惠價時,您僅需在報名後,於繳費時繳交正確金額即可!)
公家機關學員報名:您可先行自課程介紹之『報名表下載』項目下載報名表,待簽呈核準後,再加入會員並線上報名即可。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下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傳真報名程序:傳真報名表→來電確認→辦理繳費→傳真繳款收據→完成報名。
2.若使用之優惠價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僅需於線上報名完成後,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即可。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5.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6.欲累積各執照換證時數者,須全程參與才頒發參訓證明,相關核准文號獲核淮後,將置於網頁之課程介紹中,供學員查詢。
7.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8.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9.開課當日,不受理退費;開課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之10%)。
10.遇不可抗力或特殊狀況時,中心保留調整時間場地/講師課程之權利,以作妥適安排。
11.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葉宏安顧問、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處長....More

實績:具備資格:
開業建築師、中國工程師學會會員、中華民國道路協會會員、中華民國營建管理協會會員、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員、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會員、中華土木水利工程學會會員

經歷: 首府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工程顧問公司高級顧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處長、漢谷開發工程顧問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路地下街、南港捷運線DL-171細部設計、高速鐵路規劃總顧問專案經理、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計畫營建管理副主任、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副總工程司 、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工程設計科科長、台灣電力公司設計處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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