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98年3月14日(星期六)下午1時正 地點:台北縣政府多功能集會堂(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新增網頁1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函 免 用 印 信 98年2月4日(98)省土技字第0502號 受文者:全體會員 主 旨:本會謹訂於98年3月14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正,假台北縣政府多功能集會堂(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召開第八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敬請撥冗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本會第八屆第八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會員憑會員證出席,如不能親自出席者,請自行委託技師會員代理(每位出席會員僅得代理一人),並請填妥出席委託書(詳附件二)。 三、交通補助費以會員戶籍地為認定標準。中、南、東部會員參加本次大會,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請憑本(98)年度小會員證由大會財務組依程序辦理核付: 1.補助3,000元:金馬地區。 2.補助2,000元:台南(含)以南、台東、澎湖。 3.補助1,500元:雲林、嘉義、花蓮、南投。 4.補助1,000元:彰化、台中、苗栗。 5.補助600元:新竹、宜蘭。 6.補助150元:基隆、桃園。 (二)中、南部地區之會員得向中、南區辦公室登記,可由公會彙整後視登記狀況安排交通工具。(搭乘者不論單程或雙程均不另行補助交通費) 四、本次大會設有12個報到窗口(含委託序號蓋章窗口×1、會計窗口×1、報到窗口×10),敬請 貴先進依會員證號尾數赴指定窗口報到。 五、會員必須繳清本年度(含以前年度)會費始得參加大會,為確保 貴先進權益,敬請儘速繳交常年會費新台幣貳仟元整。未繳清者,大會當天必須先行至會計窗口排隊繳清費用,方得至各規定窗口辦理報到。 六、依人團法規定會員大會委託出席者不得超過實際出席會員總數之1/3,接受他人委託出席之 先進,請先至委託序號蓋章窗口加蓋序號後,再按本人會員證號尾數赴指定窗口辦理報到。 七、附件一 意願調查表(收件截止日98年2月28日星期六) 附件二 出席委託書 
本會訂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四日(星期六)下午一時三十分假台北縣政府多功能集會堂(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舉行第八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恭請 蒞臨指導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理事長 林永裕 敬邀 暨 全體理監事 大會議程 會員報到 | 13:00~13:30 | | 大會儀式 | 13:30~13:35 | 主席致詞 | 13:35~13:45 | 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 13:45~13:55 | 貴賓介紹及貴賓致詞 | 13:55~14:25 | 頒獎 | 14:25~14:45 | 土木之寶榮譽狀 | 薪傳獎助學金 | 第八屆攝影比賽優勝 | 網站人氣激勵活動頒獎 | 理事會工作報告 | 14:45~14:50 | 監事會工作報告 | 14:50~14:55 | 討論大會提案 | 14:55~15:45 | 臨時動議 | 15:45~16:00 | 研討會(507會議室) | 15:00~16:00 | 散會 | 1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