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間為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截止,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附件或至浩然基金會網站http://www.hao-ran.org.tw/ 查詢。
 
  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 2009年『國外碩士進修獎學金』申請及獎助辦法  		說明:  			一、     		浩然基金會為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先生成立,為鼓勵優秀人才投入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特設立『浩然國外碩士進修獎學金』。 			二、     	申請期間為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截止,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附件或至浩然基金會網站http://www.hao-ran.org.tw/	查詢。 		  	   一、宗旨:     浩然基金會為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先生於1978年成立,為鼓勵優秀人才投入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特設立此獎助辦法。   二、申請人資格:     1.有志從事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領域者;     2.大專院校畢業,年齡35歲以下;     3.已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者;     4.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三、名額:     每年5名為限。   四、申請時間:     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五、獎學金額度及相關事項:     1.獎助留學期間之學費,至多二年為限。     2.學費憑學校繳費通知撥付(不包括保險及住宿費…等)。     3.受獎人如有應辦理之稅務報繳,由受獎人自行處理。     4.如無人申請或申請人未通過審核,本獎學金得保留。   六、受獎人應履行義務:     1.受獎助期間,每半年應提交學習心得報告一份;     2.留學期滿必須立即返回台灣,於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服務,服務年限至少等同獎助之留學年限。     七、申請程序及應繳交文件:     1.填具本獎學金申請書;     2.研修計畫(個人過去學經歷、研究計畫、未來發展方向);     3.教授或服務單位主管推薦函兩份; 4.檢附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證明; 5.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 6.大學成績單(在職者免)。   請依序備妥資料一式四份(原稿及三份影本)函寄本會參加甄選。 地址:10682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5號12樓 電話:02-3701-6399#6303阮小姐   八、其他:     1.申請人檢具之證件如有不全或不實等情事概不受理。     2.受獎人於請領獎學金時,應同時提供一名連帶保證人。     3.受獎人若有下列情形,將取消其受獎資格,已申請之獎學金,應於一年內無息償還本會: (1)未遵守受獎人義務或違反本辦法者; (2)因休學、轉學、退學或其他理由離校者。     4.受獎人如欲轉系或因特殊理由延畢,需取得本會同意,否則需償還獎學金。      九、審查原則:     依申請人發展潛力、研修主題、執行計畫內容、外語能力等為主要評 審基準,另視審查需要通知面試。   十、本辦法經本會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