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歡迎您!! …113/04/13(星期六)本會召開第13屆第3次會員大會[下午1:00開始報到]/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中正館中正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為響應環保,大會手冊紙本僅印製500本,發完為止;現場另提供大會手冊電子檔QRcode,或於大會前2日自行至公會網站下載。謝謝!…
公會公告 : 103年度會員及眷屬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通知
發表人 訪客 於 2014/5/2 15:04:40 (1552 人讀取)

103年度會員及眷屬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通知
103年7月15日(星期二)截止收件

一、參加資格:凡本會之會員、員工及其眷屬(含配偶、子女、父母)等均可加入。
1.會員及員工:在職且正常工作之會員及會務人員,承保年齡最高至85歲未滿(因公會已經加保意外醫療,故不得再加投保意外醫療險)。
2.會員配偶:被保險人戶籍登記之配偶,承保年齡最高至75歲未滿。
3.會員父母:被保險人之親生父母或養父母,承保年齡最高至75歲未滿。
4.會員子女:年滿15歲足歲起至年滿23歲未婚且未就業之被保險人親生子女或養子女。
5.會員子女:自出生日起至未滿15歲前之子女限投保殘廢保險金,得附加醫療費用保險金。
二、優惠專案內容:意外險保費:每100萬元,保費400元/年。
意外醫療險:3萬元,保費129元/年。
殘廢保險金:每100萬元,保費99元/年(限0歲~未滿15歲)。
外住院日額:住院日額1000元(含骨折未住院),最高一次事故90天,保費230元/年。
1.會員本人、員工本人自費投保意外險後,眷屬方得投保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且保額不得大於會員、員工自費投保保額。
2.如未投保意外險,無法單獨投保意外醫療及意外住院日額。
3.投保意外險後,方可選擇是否加保〝意外醫療險〞,本專案(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須各有100人以上投保(含配偶、子女、父母)始生效。
4.非本國籍者,死殘投保金額最高限制200萬元。
5.所有被保險人之受益人可經指定,如不經指定則一律為「法定繼承人」。
6.因受政府法令,限制15歲以下兒童最高投保為200萬整(意外殘廢)。
7.申請〝意外醫療險〞理賠方案:
(1)實支實付型:最高限額3萬元,醫療費用收據可為正本或副本。
(2)緊急救護車費用給付(限救護車部份):最高限額1仟元。
8.搭乘陸海空大眾運輸工具意外險身故殘廢給付為雙倍。
9.一旦成立後不接受加退保。
三、投保手續:
本優惠專案於103年7月15日(星期二)截止收件,契約生效日為103年8月16日中午12時起,保險期間為一年,請於8月15日前將“103年自費加保資料表”(在第1頁背面)詳實填妥各項資料,並在保戶簽名欄位上親自簽名,連同繳款證明傳真至公會,由黃瀞儀小姐辦理,逾期恕不受理。電話 : (02)2705-0899#13 傳真 : (02)2705-3638
四、繳費方式:郵局劃撥或上網繳費,一律年繳。
1. 郵政劃撥帳號12295196 戶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2. 登錄本會網站(http://www.twce.org.tw)線上繳費
五、申請〝意外醫療險〞應檢具下列文件:
保險理賠申請書。
醫療診斷書;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申領意外醫療實支實付時須另提供醫療費用收據。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若以救護車轉送者,須另檢具救護車緊急醫療轉送之證明文件。
備齊上述文件後,請將理賠申請文件寄到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台北辦公室 黃瀞儀小姐收,信封上註明理賠申請即可。(台北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60巷8號1樓)
六、對本保險內容如有疑問者,可洽詢承保單位:
1. 承保單位: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高雄分公司
2. 承辦人員:
宋晶晶小姐 行動:0937-833-396 傳真電話:(07)313-8308
陳慧茹小姐 連絡電話:(07)555-1737分機207 傳真電話:(07)555-2736 行動:0927-5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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