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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訊息(友會) : 工程爭議常見問題與解決途徑探討實務
發表人 winni 於 2008/7/9 15:09:35 (2695 人讀取)

開課日期:97年08月19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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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爭議常見問題與解決途徑探討實務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08/8/19(二)

開課時間:09:20-16:30

報名表下載:20080819A-工程爭議常見問題與解決途徑探討實務.pdf

授課地點:預定 國立台灣大學進修推廣部(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優惠截止日期:2008/8/13

報名費用:定價 3500元/人, 傳真會員 3000元/人, 網路會員 3000元/人, 協辦單位 27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2700元/人

 

授課宗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健全工程仲裁配套機制以提昇仲裁品質,甫於96年6月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7月4日經總統府公布施行之-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第2項條文內容修訂為「前項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工程採購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付仲裁,機關不得拒絕」,此舉對我國公共工程爭議之解決途徑有重大影響,近來引起廣泛討論。本永續國土建設工程講座將探討各種工程爭議解決途徑之優、缺點的基礎上,並詳細解說其修訂內容與實務上之影響,進而討論政府機關權益與廠商的因應之道。

 

課程特色

1.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第2項條文內容修訂,此舉對我國公共工程爭議之解決途徑有重大影響,詳細解說其修訂內容與實務上之影響,進而討論政府機關權益與廠商的因應之道。
2.物調款之爭議與因應之道

 

內容主題:
工程爭議之問題研析I
(一)常見工程合約爭議解析
   1.押標金及連帶保證
   2.施工條件變化、工程範圍變更、漏項
   3.停工、工期展延之求償
   4.工程合約時效
   5.監督付款與假扣押命令相關問題
   6.公共工程與國家賠償

工程爭議問題研析II
(二)物調款之爭議與因應之道
(三)設計、監造單位之民事責任
工程爭議之解決途徑
(一)工程爭議之解決途徑
   1.民事訴訟
   2.訴訟外解決途徑
   3.各爭議解決途徑之比較
(二)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修訂與工程爭議解決
   1.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修訂內容解析
   2.先調後仲實務面之影響
   3.政府機關之因應措施與廠商應如何因應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5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000元/人、3人同行價(含)2700元/人,請於2008/08/13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08/08/14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7

 

注意事項

網路會員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協辦單位會員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個人報名價,但如該課程提供協辦單位會員報名得享有優惠價時,您僅需在報名後,於繳費時繳交正確金額即可!)
公家機關學員報名:您可先行自課程介紹之『報名表下載』項目下載報名表,待簽呈核準後,再加入會員並線上報名即可。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下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傳真報名程序:傳真報名表→來電確認→辦理繳費→傳真繳款收據→完成報名。
2.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5.欲累積各執照換證時數者,須全程參與才頒發參訓證明,相關核准文號獲核淮後,將置於網頁之課程介紹中,供學員查詢。
6.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7.開課當日,不受理退費;開課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之10%)。
8.遇不可抗力或特殊狀況時,中心保留調整時間場地/講師課程之權利,以作妥適安排。
9.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陳希佳律師....More

實績:代理韓國及日本國際企業進行ICC國際仲裁程序、代理國內許多主要工程公司循調解、仲裁或訴訟等程序向業主求償、應國際商會、美國仲裁協會及新加坡仲裁協會(ICC-AAA-SIAC)邀請赴新加坡演講

經歷: 台灣工程法學會監事、台灣暨美國紐約州律師、專利代理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國際仲裁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國際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中文季刊暨英文會刊編輯委員會委員、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中心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期刊(Asian Journal of WTO &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 AJWH)助理編輯、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姓名:李元德律師....More

實績:代理韓國主要大型企業進行工程調解、參與ETC議約談判、擔任國內重大知名工程爭議案件之代理人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行政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台北律師公會行政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北縣政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寰瀛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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