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採購爭議:「異議申訴」、「調解」與「仲裁」(今年度六月最新修正)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2012/11/9(五)
上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2/11/2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21109B-如何處理採購爭議:「異議申訴」、「調解」與「仲裁」.pdf
授課地點:【暫定】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400元/人, 傳真會員 3300元/人, 網路會員 3300元/人, 協辦單位 3100元/人,
2人團體報名3100元/人 ,3人團體報名2950元/人
授課宗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今年度六月四日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建構完善仲裁配套機制,提供各機關以仲裁方式迅速有效解決公共工程履約爭議,具體落實「推動與國際接軌的工程爭議解決機制」的施政目標。
工程會鼓勵各機關以仲裁方式處理履約爭議,在建工程如因履約爭議無法協調解決,機關欲採用仲裁方式處理爭議者,亦可利用範本仲裁機制納為仲裁協議內容,加速爭議處理。
本講習邀請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資深仲裁人、土木技師、資深律師等經歷師資,深度剖析:招標機關如何處理廠商提出之「異議」及「申訴」、如何舉證與準備調解文件、如何透過參與「仲裁」以解決履約爭議、仲裁的效力…等實務議題,希冀在採購爭議擴大以前,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機關與廠商間的爭議,提高採購執行的效率,並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以強化我國工程產業競爭力。
課程特色
一、招標機關如何處理「異議及申訴」之要領
1. 招標機關,如何處理廠商提出之「異議」及「申訴」
2. 解析: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及申訴審議程序要領
二、履約爭議「調解」之舉證與協商
1. 履約爭議調解程序流程
2.「調解」陳述意見書撰寫要領以及舉證技巧
3. 如何掌握調解協商之技巧:履約爭議文件應注意事項/履約爭議之調解建議應注意事項
4. 實境模擬解析:調解處理案例
三、如何透過參與「仲裁」以解決履約爭議 / 仲裁的效力
1. 如何參與仲裁:仲裁庭/仲裁程序/仲裁協議/政府採購法修正對仲裁之影響
2. 仲裁有何效力:仲裁判斷/仲裁協議隨債權讓與而移轉/妨訴抗辯/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3. 實境模擬解析與Q&A交流時間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400元/每人,早鳥優惠價-個人價3300元/每人、2人團體報名-3100元/每人、3人以上團體報名-2950元/每人,10人以上團報優惠價,請來電洽詢。請於2012/11/02完成報名繳費手續,2012/11/03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8 洪小姐)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行政院技師懲戒覆審會委員/經濟部國家賠償會委員 陳 律師 / 土木技師 ....More 實績:政府採購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區域計畫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 經歷: 長昇法律事務所律師暨技師/台灣工程法學會理事/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全國聯合會理事/技師報社長/中國土木水利學會法規研究委員會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促參案件諮詢委員/內政部營建署推動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建設諮詢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經濟部工業局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