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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訊息(友會) : 採購招標、決標、履約之法律須知暨統包契約執行常見問題及爭議處理
發表人 winni 於 2012/9/13 19:19:39 (1469 人讀取)

開課日期: 2012/10/4(四)

採購招標、決標、履約之法律須知暨統包契約執行常見問題及爭議處理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2/10/4(四)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2/9/27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21004A-採購招標、決標、履約之法律須知暨統包契約執行常見問題及爭議處理.pdf

授課地點:【暫定】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500元/人, 傳真會員 3400元/人, 網路會員 3400元/人, 協辦單位 3250元/人,
2人團體報名3250元/人 ,3人以上團報2950元/人

授課宗旨:


  統包實務中,往往因廠商及業主對於統包契約之性質、適用情形、風險分配及相關契約執行觀念有所誤解,且以傳統施工標或實作實算契約之觀念執行統包契約,以致於統包案件執行上發生諸多問題與爭議,無法完全發揮統包之功能。本課程邀請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土木技師、仲裁人擔任講座,對於採統包方式採購之契約性質進行剖析,並整理目前統包實務中常見工程保險、契約變更、履約爭議、執行風險…等問題,進行分析及法律建議,敬供相關業務承辦人員研修,深入掌握統包採購精髓,期許未來之統包工程有更為良好之發展。

課程特色

一、政府採購招投標、決標及簽訂契約之法律須知
1.法律架構-民事法、行政法、刑事法、工程法學
2.採購契約-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或承租、勞務之委任或僱傭
3.營繕工程契約-工程設計契約、地質探勘契約、工程施工合約、工程監造契約
4.契約債權之實現
5.工程契約之權益關係

二、採購契約之成立與效力解析

1.契約之不履行
2.契約標的不能給付
3.締約過失責任 
4.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限制 
5.情事變更原則 
6.契約之確保
7.契約之解除  
8.契約之終止 
9.同時履行抗辯、不安抗辯 
10.附「條件」或「期限」之法律行為
11.消滅時效

三、統包契約之特點、優點與問題

1.建造契約、設計-建造契約、統包契約 
2.FIDIC工程契約範本之區分 
3.「統包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
4.統包之型態
5.統包工程與共同投標
6.統包工程與最有利標 
7.統包工程與總價承攬 
8.採用統包方式辦理工程採購之考量
9.統包契約之缺點及可能遭遇之問題 
10.統包之常見風險與爭議原因 
11.統包之工程保險契約問題

四、辦理統包應先評估確認事項

1.評估機關管理能力
2.考量委託專案管理
3.簽報評估確認情形

五、統包招標前置作業之缺失避免須知

1.決定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
2.擇定廠商資格
3.訂定主辦機關需求 
4.訂定服務建議書撰寫內容
5.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訂定評審標準 
6.訂定契約條款  
7.擇定等標期   
8.辦理公開閱覽

六、統包採購常見錯誤態樣
1.決定招標方式階段 
2.招標及決標階段 
3.履約管理階段

七、統包契約常見法律問題之探討

1.統包工程契約之法律性質為何?
2.統包契約之履約範圍與契約變更
3.統包契約估驗計價問題
4.現場情況差異風險之分配
5.災害及不可抗力之風險分配問題
6.政府機關行政作業時間延宕可否展延工期?
7.聯合承攬成員間之責任分擔問題
8.統包契約之智財權問題9.統包契約終止問題
八、Q&A問答討論與-統包履約爭議實例解析

 

★贈送★ 「統包模式之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每人一冊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
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500元/人,早鳥優惠價3400元/人、2人團體報名3250元/人、3人團體報名2950元/人,9人以上團體報名 請來電。請於2012/09/27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2/09/28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5 郭小姐)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 理律法律事務所 蕭資深律師 / 土木技師 ....More

實績:

經歷: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2年至95年審閱超過一萬件以上之訴願案件)、曾參與之重要案件包括:北二高、中二高及南二高數標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調解、仲裁及訴訟/臺北市捷運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仲裁及訴訟/雪山隧道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調解及仲裁/台電核四電廠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訴訟及仲裁/臺北市地下街不良廠商通知之異議及申訴/台電核四電廠招標程序之異議及申訴/高雄捷運工程統包商與下包商間之爭議仲裁/焚化廠履約爭議仲裁/參與工程會「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事件案源及問題類型分析」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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