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課日期:101年5月10、11日(星期四、五),共計2日
內政部委託 『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報名簡章 壹、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為落實執行勘驗工作,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受內政部營建署委託開辦「勘檢人員培訓講習班」,內政部營建署並進一步規定未來參與各項公共建築無障礙環境建設或改善之相關營繕人員、建築師、土木技師及各縣市無障礙環境勘檢小組等,須取得此證書資格。 最新建築技術規則已於97年7月1日開始實施,配合政府加強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理念,以提高直轄市、縣(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使者使用設施設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成員、工務、社政等單位從業人員規劃、設計、審查之執行能力,並藉觀念溝通、強化因應工作之推動,創造無障礙空間。 貳、委託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全國各縣市脊髓損傷者團體 參、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 一、直轄市、縣(市)及內政部指定之特設主管建築機關之建管人員、社政人 員、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成員、開業建築 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機關(學校)營繕工程人員、室內裝修專業設 計及施工技術人員等相關從業人員。 二、各縣市脊髓損傷者協會推薦之理監事、會務相關人員及會員。 三、相關社會福利團體、長期照顧(護)機構從業人員。 四、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營建管理及相關科系畢業,從事無障礙環境規劃設 計及施工相關業務者。 五、其他人員。 肆、培訓日期及培訓地點: 一、開課日期:101年5月10、11日(星期四、五),共計2日 培訓地點:台中市愛心家園【台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5月7日止,額滿即停止受理。 二、受訓名額:每場至多120名。(依報名順序,額滿截止) 三、課程總時數為16小時。(詳見課程時數表) 伍、證書核發:受訓人員講習合格者,由「內政部營建署」及「中華民國脊髓損傷 者聯合會」共同具名發給結業證書。 陸、報名費用:新台幣4,500元整。(含報名費、教材費、保險費、兩日午餐費、茶點費) 【郵政劃撥】 ◎帳號:18755302 ◎戶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 請於劃撥單上註明學員姓名、梯次及收據抬頭,劃撥後將劃撥收 據貼於匯款單影本處(附件5)。收據將於上課時給予參訓學員,欲 提前收到者,請來電告知,謝謝!! 柒、報名手續: 一、填具報名表(如附件),繳交最近半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照片(彩色、背景白色、光面紙)一式3張,背面正楷書寫姓名、身份證字號。(疊放時請注意書寫墨水沾黏照片) 二、繳交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附件1) 三、繳交畢業證書或服務證影本。(黏貼於附件2) 四、繳交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書。(黏貼於附件3) 五、填寫具結書。(附件4) 六、繳交匯款影印單。(黏貼於附件5) 七、注意事項: (一)請依上列順序,將報名表及附件整理齊全後,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 (二)採通訊報名:1.收件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 2.地址:108台北市萬華區東園街73巷24號 (三)各項證件如有不符規定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 任。且一經查明即取消其與本訓練班所有之資格認定(包括受訓資 格、領證資格等),並不予退費。 (四)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如因該場次報名人數過少時,該場次併入 其他場次辦理。 (五)學員經錄取通知上課,受訓期間如有冒名頂替上課者,一經查出,撤 銷參訓資格,並不再受理報名參訓,不退還已繳交之學費。 (六)已完成報名後欲想取消報名退費,均酌收150元行政業務工本費用。 捌、聯絡方式: 電話:02-2332-8120 傳真:02-2332-8713 E-mail:roc.fsci@msa.hinet.net 會址:108台北市萬華區東園街73巷24號1樓 官網:http://www.fsci.org.tw/ 部落格:http://www.rocfsci.blogspot.com/ 聯絡人:溫先生、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