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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訊息(友會) : 如何辦理展延工期、停工、復工、趕工與工期核算、舉證認定之要領
發表人 winni 於 2011/12/9 15:04:39 (2902 人讀取)

開課日期:2011/12/1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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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展延工期、停工、復工、趕工與工期核算、舉證認定之要領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2011/12/13(二)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1/12/5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11213A-如何辦理展延工期、停工、復工、趕工與工期核算、舉證認定之要領.pdf

授課地點:暫定 台灣大學進修推廣部(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7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300元/人,
2人以上同行與舊生優惠價3300元/人 ,6人以上同行價2850元/人

授課宗旨:

      工程之「時間」與「價款」兩者,是契約雙方關心的議題。然工程採購,難以避免不可抗力、不可預見與不可歸責原因,導致工程變更、工期延誤、停工、復工、趕工之發生。究竟,除逾期罰款外,尚有其他損害時,可否求償?若無法獲得展延工期,且須面臨逾期罰款,怎麼辦?廠商因財務困難、施工能力不足、小包施工遲延或施工錯誤造成重作造成之展延問題?機關應提供予廠商之資料、器材、場所或應採行之審查或同意等配合措施、未依契約規定提供或採行?停工損失是否需終止契約始得求償?因停工而終止契約之求償範圍?不終止契約得否請求停工損失?如無趕工約定,得否求償趕工費用?合理展延天數與追加費用如何認定?停工、復工、展延之爭議問題?均為本次課程所探討之重點。
      有鑑於政府採購法與相關法令對於工期展延、核算未有詳細規定,本課程有別於「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訓練」課程,不論是否具備採購基礎或進階資格者,均可報名參加,本課程邀請國道新建工程局、資深律師、仲裁人、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等資歷先進擔任講座,以實際案例、法院判決與實務見解,為您解析:停工、復工、趕工、展延、工期訂定、違約金與求償、追加工程款、物價調整…等問題,讓您知道如何運用法令保障權益、避開爭議。

課程特色

「工期展延」遇到爭議,如何保障權益?
   1. 如何保障您的權益?您一定要知道的「求償請求權基礎」
   2. 您一定要知道的「時效問題」,關鍵是甚麼?要把握甚麼?
   3. 如何舉證?展延費用如何認定?
   4. 遇到「求償」,怎麼辦?權益保障要注意甚麼?
   5. 經典案例大剖析 / 法院怎麼判定?關鍵是甚麼?

「展延工期、停工、趕工、復工」如何舉證?如何計價?
   1. 處理展延工期的「關鍵時機」?程序上要注意甚麼?
   2. 審核展延工期案件,關鍵是甚麼?
   3. 展延工期、停工、復工、趕工 : 如何計價與求償?
   4. 遇到爭議怎麼辦?教您可立即應用的實務作法
   5. 經典案例告訴您:工期展延、停工、趕工、復工之爭議問題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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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700元/人,早鳥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2人以上同行價及舊生優惠價3300元/人、6人以上同行價 2850元/人,10人以上優惠價,請來電洽詢。請於2011/12/05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1/12/06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1 包小姐/分機 18黃小姐)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 理律法律事務所 蕭資深律師 / 土木技師 ....More

實績:

經歷: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92年至95年審閱超過一萬件以上之訴願案件)、曾參與之重要案件包括:北二高、中二高及南二高數標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調解、仲裁及訴訟/臺北市捷運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仲裁及訴訟/雪山隧道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調解及仲裁/台電核四電廠工程相關履約爭議之訴訟及仲裁/臺北市地下街不良廠商通知之異議及申訴/台電核四電廠招標程序之異議及申訴/高雄捷運工程統包商與下包商間之爭議仲裁/焚化廠履約爭議仲裁/參與工程會「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事件案源及問題類型分析」研究計畫

 

姓名: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工程處前處長 陳博士....More

實績:1.北部第二高速公路中和至新竹段用地取得協調、人民陳情處理、施工建造、契約變更、展延工期、爭議磋商、工務行政處理 2.北宜高速公路施工建造、工務行政處理 3.中部第二高速高路竹南至草屯段用地取得協調、人民陳情處理、施工建造、工務行政處理 4.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技術顧問選商、議約、契約管理 5.專業營建管理顧問(PCM)契約條款訂定、議約、契約執行 6.國道工程各種橋樑施工,如節塊推進、支撐先進、平衡懸臂、預鑄節塊吊裝等工法 7.北宜高速公路、南港隧道、彭山隧道、坪林隧道施工,如鑽炸法、全斷面隧道鑽掘機(TBM)及垂直豎井等工法 8.公共工程委員會爭議處理諮詢委員 9.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專(兼)任副教授,教授營建管理、工程進度規劃與控制、工程估價、工程生產力、施工機械等課程

經歷: 美國北卡州立大學土木系研究員、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工程處長、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系副教授、安信國際風險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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