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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訊息(友會) : 工程履約常見爭議之求償處理與保險理賠判例解析
發表人 winni 於 2010/11/1 16:13:33 (1240 人讀取)

開課日期:99/11/5(五)

工程履約常見爭議之求償處理與保險理賠判例解析

主辦單位: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開課日期: 2010/11/5(五)

開課時間:09:20~16:30

優惠截止日期:2010/10/29

報名表下載:報名表-Y20101105A-工程履約常見爭議之求償處理與保險理賠判例解析.pdf

授課地點:暫定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授課天數:1天

授課時數:6個小時

報名費用:定價 3700元/人, 傳真會員 3500元/人, 網路會員 3500元/人, 協辦單位 3100元/人, 貴賓會員 元/人 團體報名 3100元/人

授課宗旨:

      工程建設投入資金龐大,除工程施工進度及品質外,風險評估預測與因應災害損害防阻得當與否,在全球氣候巨變的時空下,如何面對巨災,儼然成為工程規劃興建與營運維護能否順利之關鍵要件。然現行工程保險存有自負額過高、限縮理賠上限,且保險條款多有限定案件之時間、地點、事件,常有重複保險與應保未保之爭議;且勞基法規定是不論僱主有無過失,都要負職災補償責任。
      有鑑於此,本課程透過實務見解與法院判例分析,為您詳細解析:工程履約之常見爭議處理與求償、理賠實務解析、保險理賠爭議處理與實務判例解析…等專題,讓您瞭解如何透過契約將風險做合理經濟的分配,移轉無法承受之危害,俾使工程順利進行。

課程特色

為您解析以下內容:
工程履約之常見爭議與求償、理賠實務解析
1.常見爭議:地質差異、工期展延、未驗收先行使用、設計監造責任、漏項…等問題解析
2.爭議索賠及保險理賠問題實務見解
3.實務問題分析與Q&A 綜合討論
工程契約之保險理賠爭議處理與實務判例解析
1.工程保險常見之各類爭議及案例解析
   營造綜合損失保險 / 工程履約保證保險 / 第三人責任保險…等爭議與案例解析
2.保險理賠及業主索賠之三方責任關係與權益保障
3.法院判例分析、Q&A 問答與綜合討論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7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2人同行價(含)3100元/人、5人同行價(含)2900元/人,請於2010/10/29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0/10/30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註:因系統預設關係,若您計算結果與收費金額不一致時,請來電與課程承辦人確認,然後繳交正確報名金額即可!
義舉兩得:我們將於報名費中提撥50元/人的善款,贊助社會福利機構,讓您智識與心靈均提昇!
雙重福利:報名課程+加入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立即享雙重福利(詳本中心網頁),詳洽本中心承辦人-分機11
開課人數:每場次達到30人時即開課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三人團報價,若報名金額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請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後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註:A.報名表下載方式:進入欲報名課程後,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即可找到『報名表載』。
        B.如有需要索取公文者:可利用電話或客服信箱與本中心客服人員聯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其他說明:
1.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2.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5.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6.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7.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8.取消報名請務必在上課3天前通知本中心,但報名學員仍須扣除報名退費手續及行政作業費(課程定價之10%)。
9.本中心保留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之權利。
10.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講師介紹:

姓名:內政部營建署污水下水道建設推動委員會委員 馬律師....More

實績:曾辦理我國多項大型促參案件之經驗,如高鐵BOT、中正機場至臺北捷運BOT、大鵬灣觀光遊憩BOT、宜蘭污水下水道BOT案等,其領域包含交通建設、觀光遊憩、環保事業、污水下水道、海水淡化、場站開發等,從事促參案件之經驗超過十年,其學理及實務經驗俱豐、現並為內政部營建署污水下水道建設推動委員會委員

經歷: 安信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環宇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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