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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文章: 23
各位技師前輩:
小弟的法學素養有限,但仍知道憲法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23條規定「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放眼望去,律師、會計師、估價師....等等這些行業,有規定專技人員需「專任」嗎?
1.營造業雖為特許行業,然而既然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營造業法、與業主的勞務或工程契約已經規定了技師應該要盡的合約責任,而技師也都依規定簽證負責、配合到場說明....執行技師業務
2.為遏止技師租牌行為,如營造業法等相關法規已有懲罰制度..
3.其他行業專技人員的管理法規,也只是規定「不得允諾他人以其名義執行業務」,沒有需「專任」的字眼....

既然如此,「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第13條、「營造業法」第34條等規定,不算違憲嗎?!
小弟認為一個已經善盡工作責任的技師就不應該被剝奪其他工作權,技師的執業權利受到專任約束,與其他行業已經不符合比例原則,應該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

2008/12/05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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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來自 台中市
文章: 29
同意以上看法

同樣是國家高等考試及格
為何技師必須受限
而其他醫師 會計師 律師 可以兼任 兼任 再兼任

2008/12/05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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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來自 Taipei
文章: 573
引言:

04756 寫道:
同意以上看法

同樣是國家高等考試及格
為何技師必須受限
而其他醫師 會計師 律師 可以兼任 兼任 再兼任

受聘醫師 會計師 律師 可以兼任 兼任 再兼任嗎?

2008/12/06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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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文章: 31
一、受聘醫師 會計師 律師 可以兼任 兼任 再兼任嗎?
應該是「執業」、「執業 」、「再執業」。基本上是執行業務。
受聘技師之問題出在是「僱傭關係」而不是「執業」,所以「執 業執照」都沒了。現今受聘技師也可以兼任鑑定業務,固然是有營造業法三十四條但書保障,但是很重要之一點是,該等鑑定業務仍是依法規由「公會」為之,再指派由技師(含受聘技師)辦理之迂迴行為。試想 ,一樣是鑑定業務、內容,若無現行規定,則受聘技師不可自行接受住戶委託而以個人名義出具鑑定報告,不是嗎?(例如: 打除隔間牆之鑑定安全無慮證明書,即不可由受聘技師為之)
二、開業技師也可以如同律師、會計師一樣,簽證、簽證、再簽證,而一點問題都沒有,不是嗎。

2008/12/0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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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來自 台灣台南
文章: 178
我支持公會應向大法官申請釋憲,請各位工會幹部,好好加油努力吧!

2008/12/0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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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來自 台北市
文章: 302
請公會向大法官會議要求解釋是否違憲?共有:
1.第2條、第40條、第66條建築師不用加入公會---違反業必歸會。
2.第61條只罰技師不罰建築師,與技師不公平待遇。
3.第34條應專任

2008/12/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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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文章: 96
政府以抓小偷的心態對待人民
尤其是技師
當然要支持公會釋憲
尤其要聯合全國所有土木相關公會
加油了

2008/12/1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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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來自 台灣台南
文章: 178
不知公會幹部聽到我們這群人的心聲沒有?還是仍在粉飾太平

2008/12/1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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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來自 台北市
文章: 302
與營造業法和技師法相關的技師公會都應團結凝聚共識一起提出釋憲。

2008/12/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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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技師需專任,可以請公會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15:52
文章: 9
非常贊同,上述前輩的看法,應要求大法官釋憲,以同等心對待技師,實不應有差別待遇。

2008/12/1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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