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Re: 敬請公會能與營建署建管組協調舉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講習,以利技師業務之保障 發表者 00156 於 2008/4/22 8:44:30
引言: 04554 寫道: 引言: 00156 寫道: 能辦最好,不能辦也無大礙,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的市場機制已經可以用崩盤來形容。 只是會員反應的心聲,沒有得到主其事者的回答, 會員會大嘆"選上了,毋你眛按怎?"
應該要辦的... 有人說,我不想考公務人員,因為生活被綁死死的. 應該是考上後在來說不想當務人員, 連資格都沒有,遑論公務人員的生活是自己所不想的??
連公安檢查的資格都沒有,如何評論機制有問題? 理監事們難道是在等修改建築法13條嗎? 修了之後是真的不用辦....
希望各位技師先進前輩,以及我們後輩一起努力 讓公會茁壯成長...
是當如此! 讓公會茁壯成長除了論壇外 真實的會務發展研討會應該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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