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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敬請公會能與營建署建管組協調舉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講習,以利技師業務之保障

標題: Re: 敬請公會能與營建署建管組協調舉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講習,以利技師業務之保障
發表者 04554 於 2008/4/21 22:49:38

引言:

00156 寫道:
能辦最好,不能辦也無大礙,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的市場機制已經可以用崩盤來形容。
只是會員反應的心聲,沒有得到主其事者的回答,
會員會大嘆"選上了,毋你眛按怎?"


應該要辦的...
有人說,我不想考公務人員,因為生活被綁死死的.
應該是考上後在來說不想當務人員,
連資格都沒有,遑論公務人員的生活是自己所不想的??

連公安檢查的資格都沒有,如何評論機制有問題?
理監事們難道是在等修改建築法13條嗎?
修了之後是真的不用辦....

希望各位技師先進前輩,以及我們後輩一起努力
讓公會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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