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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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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編 輯:莊均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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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張錦峰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加徵2%補充健保費 不符公平正義

有一句順口溜,台灣有三寶,勞保、健保、199吃到飽。前兩個保確實造福了台灣不少勞工朋友及低收入戶民眾,使收入較不富裕的國民,即使生病也能免於恐懼。因為不再發生像民國50~70年代,窮人沒錢看病,生病只好等死的窘境。而199吃到飽,因食材無限制供應,不吃可惜,但吃多了傷身反而造成疾病纏身。

但台灣健保政策真的合理嗎?以政府目前實施二代健保為例,其中對於領執業所得、加班費或有兩份收入者,其執業所得、加班費或第二份收入,就必須被加收2%的補充保費。本報認為政府立論是有問題的,為什麼要去懲罰辛勤工作者呢?辛勞的工作者,有部份的人是因第一份工作薪水少,不得不去做第二份工作來增加收入。但辛勞的結果,卻換來政府認為,你比別人收入多,應該多繳些保費,來彌補健保的虧損。這是什麼道理實在令人不解?執行業務所得的人,或許收入會高一些,或許不會,但政府卻說,只要是領執行業務所得的人,每筆收入只要超過5,000元,就必須加收2%的補充保費,這理論依據又是什麼?難不成政府官員都認為這些有執業所得的人,都是強盜,都是搶銀行者或者是不勞而獲者,為何一旦有執行業務收入就要被加收2%補充保費?卻在健保黑洞這一塊,政府不設法修正堵住,卻用此種加徵的不良手段來彌補,雖短暫能抑住部份虧損,但若健保黑洞不設法防堵,徵再多的保費,最後仍是入不敷出。

所謂健保黑洞,包括有人一年看病超過2~300次者,而健保對這些案例似乎未合理的處理?每天都看醫生,自然讓醫生開許多藥?這些藥會全部需要吃下?那豈不加速到閻羅王那兒報到,而若藥未全部用到,那些藥豈不造成浪費。現在科技非常進步,健保資料皆可知道你看了多少次病,拿了多少藥,看醫生頻率過高的不合理現象,卻未見健保署有任何積極因應方案!

媒體報導常看到罕見疾病患者,反而無法得到健保的照顧。事實上,真正生了大病醫療費才驚人,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的,而此時健保署卻說,因為未知用藥之效果為何,不應支付,以避免浪費。這是什麼道理?

根據以上觀點分析,本報認為目前政府針對領有第二份薪資、領執業所得者,必須加徵2%的補充保費政策,實在讓辛勤工作者不敢苟同。政府要加收健保補充保費,來抑止健保虧損,最起碼應該先管理不良醫生亂看病人、亂開藥及虛報醫療費用的醫療單位等問題,或對於浪費醫療資源之病人,經查屬實者應停止其健保權利,或每次看病,自費比例應提高。對長期旅居國外之僑民,不應該只在其回國時,才需繳交少許之健保費,即可享受低廉看病費用。難道這些旅居國外僑民,經濟有這麼弱勢,需要政府慷全民之慨來補助他們?

以上健保黑洞若經改善後,仍然不足時,再加徵補充保費,才是真正健保制度的公平正義。此外,請政府及衛生福利部官員認真檢視整體健保制度,導正國人看病及醫生使用健保的觀念,同時亦請不要再出現有加徵補充保費來支付績效獎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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