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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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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

發  行 人:施義芳
社務委員:陳錦芳、蔡震邦、黃科銘、伍勝民、拱祥生、莊均緯、周子劍
     黃清和、張錦峰、朱弘家、陳玫英、吳亦閎、呂震世、陳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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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顧問:顏 聰、徐德修
社  長:拱祥生

副  社 長:陳錦芳、陳玫英

總  編 輯:莊均緯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周子劍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無奈的房東

任 英 技師

記得小時候玩大富翁,最樂的是有錢買房子,一棟接一棟聚富,再加上"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根深蒂固,造成大多數人有了錢便想買房子買土地,買多了怎麼辦,總不能空在那裡,就出租吧!當上了房東可樂了,一棟、二棟…會一直增加,因為錢會賺錢,房子也會賺房子。筆者有一位老同事,到美國幫他朋友的十幾棟房屋做出租房的維修及管理,他朋友可説是「好野人」,出租房屋多到要請專人來管理。筆者有一位鄰居,她真好命,每棟房屋的房客,都與她相處的非常好,也愛惜她的房子,維修費很省,房子也越來越多,羨慕吧!雖然房客是百百款,不過她有她的一套,算是非常能幹的房東。筆者至今無不動產出租,表示這方面人生歷練尚不足,小時候的遊戲沒有學好。

房客任意改變隔間

會找筆者幫忙的房東,要算無奈的房東,某屋主在住宅區大街(加強磚造五樓建築)一樓住家,為租個好價錢,把它當店面出租,第一個房客開間水電行,也當住家,內部隔牆沒有改變,而後水電行發財,自己買房子搬家了,房客換成房屋仲介,隔局變動也不大,沒多久房屋仲介也搬家了,房客又換開餐廳,一開始小吃還帶著住家,隔牆沒什麼變動,生意越做越好了,就開始小改變,住家搬到其他地方,住宅已完全變成商店,最後,廚房搬到防火巷加蓋,為了使餐席能增加多些,來個大改變,把室內隔間牆整個拆除打通,甚至於連中間柱子都拆了,當然以上的動作是漸進式的,屋主就沒太注意。當知道其嚴重性的鄰居發現到,自己是住在一不安全的建築中時,就告到市政府,市政府則請屋主找土木技師開一張安全無虞的證明,於是想到筆者可以幫這個忙,筆者到現場看過後,請屋主要先結構補強才能開證明,這位朋友就此音訊全無,弄不好,這位朋友還認為筆者是擺什麼臭架子呢!演變成筆者的無奈。

注意建物使用載重

還有一位朋友有一、二樓的老住家,租給房客開書店,一樓當書店,二樓則做書庫,他也不懂為什麼他房子的樑及樓版都出現龜裂、下垂現象,於是詢問到筆者,筆者去現場一看,房客的使用已超過住宅的設計活載重,造成龜裂非常嚴重。筆者回家取出建築技術規則,找到建築的設計標準:住宅的活載重是200公斤/平方公尺,商店或圖書閲覽室活載重是300公斤/平方公尺,若是書庫該活載重高達600公斤/平方公尺,就開始緊張,建物的毀損想要恢復也確實不易,但也不能放任管。這件事讓筆者想起兩件往事:1.筆者曾建一棟儲酒庫,設計活載重600公斤/平方公尺,本已很大了,但有一天一樓要變更使用成機房,所有機器重量均超過設計活載重且集中荷重,筆者則在各機器下方的筏基空櫃用輕質P.C.填實,使荷載傳到筏基的大底,分攤部分機器的重量。用輕質PC.用意在減輕其本身的呆重。2.製酒流程中,有一調和室,當產量增加,調和室空間不夠用,經討論只有利用旁邊廠房的平屋頂,其設計活載重是150公斤/平方公尺,要放620噸重的大酒桶(直徑4公尺、高2公尺),還好平臺夠大,筆者想:調和室的酒桶並不是一直滿20噸,每天生產時都在消消漲漲,於是筆者在大桶下方舖設了一些型鋼,把調和桶的重量盡量平均分攤到樓版下的梁柱,不致超過原設計活載重。幾年後,筆者被派到科學園區解決問題,到了現場,看到一棟超過原設計活載重的廠房,廠房算新建築,因為該公司必須隨著時代不斷更新它的機器設備,卻不知道算一算新設備重量是否超重,結果使梁中間及樓版下垂了約5公分,並產生嚴重龜裂、還有一塊R.C.脫落。但是工廠又不能停止生產,筆者和結構顧問商議如何補強及維持其使用把問題解決了。筆者想,經過這次教訓,該公司做改變前當會找專業技師算一算載重了,然而若是自己的房子,被房客在不知不覺中變更使用,只有"無奈"二字。

難搞的房客

前不久,一位房東朋友電話相約有事相求,筆者赴約,這位朋友説房客已到法院告他,拿了一堆資料給筆者看,這才明瞭房東朋友在高級地段商業區有一棟大樓的一樓大店面(前有騎樓的),兩年前,前房客(商家老闆)遷移退租,留下是裝潢豪華的店面,於是再由仲介介紹新房客也是商家老闆,由於經營不同行業,先前留下的豪華店面用不上,必須全面拆除重新裝潢,在租屋契約上有幾個重點如下:1.裝潢時間1個半月不收房租。2.1個半月後的每月租金在訂約同時開立支票計12張,先付一年租金給房東。3.押金為一個月房租。4.有一處見到白華(壁癌)似乎有滲水,房東速修,不要耽誤新房客裝修及營業。房東完成簽約,立即找專業修繕滲水,處理完畢並留下修繕估價單及保證書等證據,立即告知新房客可以重新裝潢及進駐,新房客也依約開始動工,拆毀原裝潢尚未垃圾清運,該房客電話著急的説他聘請的店長因家裡有事不能來上工,必須解除契約,但現場是一片狼藉,如同廢墟,雙方辦理解除契約時,該房客又主張續約,説又找到其他適合的人了,租金照舊,按月支票如期兌現,一年過去了,租金也付完了,那片廢墟仍舊,當房東催繳租金時,房客就開始推拖拉了,四個月過去了,雙方相約解決之道:1.不續約了。2.押金抵做現場恢復費用。但房東向房客要未繳的四個月房租時,則陷入膠著,憤而離席。不久,房東接到房客寄予存證信函,提出房東未修繕滲水產生壁癌,有礙其裝潢,房東應付賠償責任等,之後房東再如何找房客,房客均避不見面,數月後,朋友就上了法院,出庭時,院方則出示建築師公會的鑑定報告結論是"現場有滲水痕跡"。被告律師及被告朋友當場看到傻眼,走到這裡,真是心力交瘁,還去醫院掛病號。筆者看完全部資料,本是很單純的房東與房客,兩位都是好人,房客也依約付了一年的房租,目前只有"無奈"而已,於是勸朋友仍是朝和解方向走吧!當務之急是趕快把房屋收回,若走上司法程序,那不是短時日能解決的,算一算除了金錢的損失,還要加上無法計算的精神損失,還是盡早和解吧!最後,筆者朋友找到原仲介的介紹人,經過他的中間調解,終於達成和解。

不動產管理

有朋友是買不動產,置產理財,等待增值或是其他用意,並不一定會出租當房東,但若把房屋或土地空在那裡不租出去,自己定要有時間或請專人去管理,否則那些不動產會形同廢墟,當有一天再去看它時,會嚇一跳的,就像常有人説房屋要有人氣,舉例來說:筆者當初去林口建新酒廠,一年有一半的日子是在霧中,白天起霧不稀奇,有時白天是晴天,晩上大霧,經常値夜班時,用的褥子及棉被潮濕整晩未乾過,那建築物內更是到處生霉,所以筆者當時對防霉漆研究頗深,而今林口完全改變。

不動產與人生規劃

再例如:家父尚未退休時,在臺中郊區買了一小塊土地,準備退休後要到那兒頤養天年,尚未退休前的十年,沒有時間去照顧那塊地而始終荒在那裡,當快要退休時,才察覺到時空的轉換,老年生活根本不會到臺中去享受田園之樂,退休前幾天,要筆者陪同去那塊地看一下,眼下已荒草漫漫,雜草比人還高,還有傢俱及垃圾等十卡車都運不完的廢棄物堆放在此,家父看了一肚子氣,自那次看完,又是廿幾年過去了,至今仍未處理。筆者老同事更頭痛,他老爸遺留給他與九位叔伯在50年前合買但未分割的住宅區土地,他老爸與九位叔伯相繼往生,繼承者約百人,每次開會像市場,雖然土地增值很多,但都無結論,至今仍是一片荒地,無奈!

所以筆者建議有不動產的貴族們,還是出租比較好,不管如何,總是有人照顧,尤其建築物有人氣和沒人氣差別很大,當然房客非常重要,無奈時要當機立斷。筆者有一位住臺北的建築界朋友,拿出一串他在高雄市的一棟房子及一樓放了一輌賓士汽車的鑰匙,交予筆者,若筆者有空去高雄渡假或出差都可以利用,只要跟他事先打聲招呼,其本意就是要有人去,把該棟房子開開門窗,車子發動一下,避免擺壞了,而今十年也過去了,筆者沒有利用過一次,這位朋友他不缺錢,也不會賣,怎麼辦?又多了一位無奈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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