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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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讓公務員技師擁有執業執照 | |
技師法第18條明定「執業技師不得兼任公務員」,其立法意旨要在讓技師執業能符合專業、公正、自主的原則。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去(97)年6月,提出的技師法部份條文修正案,擬將前條文全數刪除,準備發放執業執照給予具技師身份之政府官員,讓該身份之公務員技師執業時,可能陷入違反工程倫理的兩難抉擇,本報堅決反對。 |
許榮炳 中華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生 蕭炎泉 中華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一、摘要 建造生物製劑先導工廠,必須符合衛生署最新公布之各項相關法令,包含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1】、藥品優良製造規範【2】、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3】及生物安全第3等級實驗室品質管制規範【4】等,同時也須參照美國及歐盟有關cGMP之相關規定辦理,且須能通過確效及查廠。本文針對生物製劑先導工廠潔淨室環境管理作業機制,蒐集相關文獻資料及相關專家人員之經驗,探討生物製劑先導工廠潔淨室環境管理之關聯性,並彙整潔淨室環境管理作業機制,來做好生物製劑工廠潔淨室環境管理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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