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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一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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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

發  行  人:洪啓德
社務委員:黃騰輝、陳玫英、伍勝民、黃武龍、陳錦芳、周子劍、蔡震邦
     林景棋、拱祥生、呂震世、謝祥樹、楊高雄、高 原、杜明星
監  察  人:施義芳、陳清展、鄭明昌、陳菁雲、巫垂晃
社  長:陳玫英

副  社  長:黃騰輝、拱祥生

總  編  輯:楊耀昇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伍勝民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朱煌林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論 開放營造公司自僱移工政策二三事

近年因國內重大工程陸續開工,且民間投資熱絡,內政部提案指出,營造業為火車頭產業,營造業因缺工阻礙產業發展牽動整體經濟發展甚鉅。為確保營造人力勞動能量充足,除結合各界持續推動營建自動化、提高薪資福利待遇及改善工作環境外,應正視並改善營造業人力結構老化問題,及時因應,以補充營造業人力不足問題。國內曾經在1990年代時開放過營造公司可自僱移工,惟當時原住民勞工多次上街抗爭,直指政府「為了外勞而拋棄原住民」,因此在2002年時就不再允許營造業自聘移工,改為規定各工程要有100億元以上投資才可以申請移工,申請條件相對嚴格。

但近年來因缺工嚴重,勞動部已多次下修申請移工門檻舉凡公共工程及具公益性民間重大經建工程(購物中心、商辦、危老都更)等,營造業移工人數近2年已增加2.5倍,但一般民宅或規模較小的工程等仍不得使用移工。

內政部也在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內提案盼引進營造公司自聘移工最後決議「原則同意營造業引進營造移工採階段性先行開放8,000名,並視情形可開放至15,000名,核配比率為30%、並得採EXTRA制(附加移工),由營建署訂定雇主申請資格審查規範,以審查認定申請資格及分配名額。」但隨本次內政部提案開放後,不綁定工程金額而以公司營業額及投保人數比率申請名額,核配比更高達30%,對於營造業確實是一大利多,短期內將有效解決缺工問題,但是否會影響原住民勞工的空間又衍生1990年代的社會抗爭,值得進一步觀察。

分析造成台灣營造業缺工的因素涵蓋多端,主要源於少子化、低薪及長期對技職教育的不重視近年台灣出生人口逐年持續下降,各行業皆面臨勞動力不足的窘境,長期面改善社福政策鼓勵生育及延長退休年齡之外,引進移工補充不足之勞動人力,確為短期面『立竿見影』的因應政策。

但,引進移工長期而言將造成移工管理及影響本勞就業問題。目前政府將移工薪資與台灣「基本薪資」掛勾的思維,已誤導業者擬用更低的薪資聘用更多的移工,反而無法顯示出台灣真正的缺工情形更有台灣缺的不是勞工,而是缺領〝基本薪資〞的廉價勞工的議論,政府一但開放更多的廉價勞動力進入台灣,勢必會影響整體薪資結構,造成低薪問題仍難以解決。當前台灣正面臨全球通膨問題,物價直漲而薪資調幅有限尤其營造相關產業人員薪資狀況1990年代相差無多,若開放移工後,可短期解決營造業缺工問題,營造業可能花心思徹底解決營造相關產業人員薪資狀況嗎?換言之等同扼殺營造業合理就業及薪資成長環境值得有識之士慎思!

其實營造業的健康發展,有賴於全體營造相關產業人員的共同努力長期薪資的低成長,利益所得偏向於企業家,無異於『殺雞取卵』。近年來各大專院校營造相關產業招生情形每況愈下,就可顯現出營造相關產業環境不受社會期待,缺少吸引就業的現況。因此合理的薪資條件與公司福利,才是產業留得住人才發展的原動力。反之,政策若一昧偏向企業,社會對立現象便會日趨嚴重,直到爆發抗爭事件為止,奢談同心同德拼命為公司展業而努力。

綜上所述本報支持政府允許自僱移工政策,希望能解營造業缺工燃眉之急,然開放營造公司僱移工政策係為雙面刃希望政府除了加強移工管理,避免造成工地公安問題及移工逃逸的治安問題之外,同時逐年對國內營建業人力供需情形進行滾動式檢討,同步加強職業訓練工作並提高本國勞工參與率,提高整體營造業薪資結構以合理薪資招募本國勞工,依實際需求調控移工人數及工作年限,開創營造業永續發展之合理環境庶幾資本家與勞工能共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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