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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一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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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洪啓德
社務委員:黃騰輝、陳玫英、伍勝民、黃武龍、陳錦芳、周子劍、蔡震邦
     林景棋、拱祥生、呂震世、謝祥樹、楊高雄、高 原、杜明星
監  察  人:施義芳、陳清展、鄭明昌、陳菁雲、巫垂晃
社  長:陳玫英

副  社  長:黃騰輝、拱祥生

總  編  輯:楊耀昇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伍勝民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鄭峯昇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論 房貸補貼政策

去年以來央行利率接連5升,房貸利率的地板價也站上2%,創下14年以來新高高房價、高物價、低薪資等,素來都是都是年輕世代最關注的生活議題,利率的攀升,無異雪上加霜。內政部林右昌部長上任後,即提出所謂『新住宅三箭』1、擴大租金補貼,照顧「租屋族」;2、提供房貸補助,減輕中低薪「房貸族」壓力;3、持續興建「社會住宅」,提升供給量。企圖幫助弱勢家庭住房壓力,同時解決居住不正義的現象。

實際上,有關自用住宅房貸補助,各國均有透過融資、利率優惠,協助購屋的政策方案。過去3年,疫情讓許多人生活受到衝擊,因此政府從多面向協助人民生活所需,針對租屋族、房貸族,內政部推出「減輕民眾負擔,多元支持方案」,透過擴大推動租金補貼、持續增加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供給、擬定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支持方案」,減輕居住負擔。

此次,政府針對一定年收入以下,原始貸款總額一定金額以下的中低薪房貸族,一次撥付每戶3萬元,盼減輕人民的經濟壓力內政部公布,符合下列資格之民眾,可申請該住屋貸款:1.僅有1筆自用住宅貸款;2.名下只有1戶房屋以內;3.110年家戶所得合計要低於120萬元;4.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元 (總價約1,200萬元) 以下,其他地區須在700萬元 (總價約1,000萬元) 以下之房屋。且申請資格基準日為112228日,在該日期以前買房的人皆可適用。

另外營建署也表示,目前房貸支持方案內,規定針對僅有一屋不能多屋,且僅有一筆自用住宅貸款的家戶,並限制所得、原始核貸金額,已設有多關卡的排富機制,可以使中低薪房貸族獲得補貼支持;且房貸補貼方案,主要針對今年228日前既有的房貸戶,並不包括預售屋,因此,並非鼓勵民眾去買房,更沒有助長房市買氣的疑慮。這些林林總總的補助與條件限制,雖可見政府的美意,但各方質疑聲浪不斷。

有民代指出,此次房貸補助相關政策,採用家戶所得、原始核貸金額限制,卻忽略「房貸負擔率」,用「家戶所得」設定補貼門檻,實際上是否幫助不了房貸負擔最沉重的族群,反倒是「支持」到一些不需補貼的族群,恐怕達不到「減輕房貸負擔」的政策目的。事實上房貸負擔率較高的民眾,可能另有未申報收入的支持,或者是親友幫忙繳款;若發生上述這些狀況,反而讓更多本來應該透過政策補貼的民眾,相對減少了應有的實質幫助。

又,根據111年第3季全國房貸負擔率40.55%,賺10萬繳4萬,這才是負擔沉重的房貸負擔率,不禁令人質疑目前推出的房貸補貼標準如何訂定?換句話說,直接用「家戶所得」來當成補貼門檻,是否未考量「房貸負擔率」?結果反而補貼到一些無迫切需要的房貸戶,亦達不到實質減輕民眾房貸負擔的需求。

綜上所述,房貸補貼方案雖然政府用意良善,但民代或民團所質疑的問題,確有可檢討斟酌再改進的空間;更何況持續推升社會住宅,也是政府既有政策,普獲支持,此政策106年曾提出「八萬戶做為社宅」、「發展租賃產業」、「引導空屋釋出」三大目標,惟實踐後包租代管等政策卻無法符合期望。本報呼籲房貸補貼政策,應顧及「房貸負擔率」並再次檢討,亟盼『社會需要被照顧到的房貸族』在合理的標準及條件下,能真正獲得應有的實質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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