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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七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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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張錦峰
社務委員:鄭明昌、巫垂晃、莊均緯、伍勝民、陳錦芳、黃科銘、朱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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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察 人:施義芳、周子劍、蔡震邦、陳玫英、賴建宏
社  長:莊均緯

副  社 長:伍勝民、陳錦芳

總  編 輯:賴建宏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陳玫英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鄧勝軒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裁撤工程會 不利國家重大建設推展

行政院院會於201853日通過組改最後部分之組織法草案。未來品質督導業務,規劃改由行政院、或具跨部會協調功能的部會負責;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將納入技師管理業務,整合營造相關上下游產業;基於政府財務統籌調度管理、資源整合及整體決策制定,組改規劃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及政府採購業務納入財政部。

由於上開組改草案,令工程界十分遺憾,包含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中國工程師學會、及臺灣營建研究院等單位,先於107523日「工程界共同連署」,回應 10753日行政院組改草案,以「健全工程機關管理架構、落實工程專業管理專業」為主題提出建言。

另,立法院於107622日,在立法院召開「論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改造之影響」公聽會,與會者咸認:為組改而分拆工程會業務,實有可議之處;由於組改將影響未來幾十年,不可輕忽,工程界盼行政院正視並慎思工程會存在的必要性,建請行政院能再舉辦公聽會,認真傾聽業界聲音。

查工程會原先屬於中央部會第一層級,主管公共工程政策方向、採購法、爭議處理、法令研究、技術整合、品質制度與稽核等,此乃民國84年,政府有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把當年之「公共工程督導會」升格,成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後續並強化督導考核、輔導與服務的功能;至於政府採購,則包含工程、勞務及財物三類,工程會早已將各類採購之品質、技術、管理、爭議處理等法令全導入政府採購法內。今若將工程與勞務採購,全數併入僅具財務專業之財政部,漠視工程與勞務之專業與特殊性,對於整體政府採購執行效能將有重大影響。

再者,由於工程會具有統籌、審議、協調及督導全國工程的功能,在工程專業主管領導下,職有所司、協調統整、事權統一,容易指揮。若組改後業務分散至原非業務權管之機關,對於政府採購及工程相關的法令並不瞭解,一旦裁撤工程會,將無中央層級的主管機關來協助或輔導工程,如何妥善完成重大工程建設計畫?特別是政府刻正如火如荼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際,將影響國家基礎建設至鉅,豈能輕率為之。

此外,依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每年發布之「世界競爭力年報」(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評比項目包含經濟表現、政府效能、企業效能及基礎建設等項目,我國2018年在受評比之63個國家當中排名第17名,較2017年之第14名廈滑3名,其中基礎建設由上年第21下滑至第22如今,企盼工程會能領導工程界,投入前瞻計劃,振衰起蔽之際,若率爾裁撤工程會,無專責工程統籌機關,將有可能讓我國之排名繼續往下滑落,新政府難脫罵名。

綜上,本報呼籲行政院應重新探究『組改』真諦,組改是希望去蕪存菁,壯大整體戰力,而非空幻擴大組織,阻礙改革。如今新政府所揭櫫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及能源產業,均殷賴健全之政策及採購制度、優秀人才、創新技術,政府與產業共同努力方可達成之際,工程會之存在,才能駕輕就熟,領導產官學研各界,全力為家國建設而戮力。建請政府傾聽工程界聲音,對於工程會之去留,三思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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