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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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訂定公共工程合理工期以控管完工進度 | |
一個國家的公共工程能否如期完工,以及其施工品質如何,是人民判斷政府績效及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然而,現今有許多公共工程無法如期完工且紛爭不斷,例如最近國工局代辦之金門大橋因為進度落後,最後與承包商終止契約。本工程合理工期應為5~6年,但應政策需要縮短為4年。原本預計105年完工的金門大橋,預定完工期程將延至109年3月。 |
賴昱志1、鍾立來1,2、黃國倫3、曾建創2、林聖學1 1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2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鄒純忻 律師 實務上在進行工程施作時,為避免承包商因資力不足而未能完成工程施作;或是工程有瑕疵時,承包商無故拒絕修補或無資力進行修補的情況發生,業主往往會要求承包商提供一定的擔保金額,方式包括有給付現金、開立支票或本票、甚至由銀行開立擔保函,但最常見的,是業主直接由工程款扣留一部份的金額為擔保。 |
賴再生 技師 富士山位於日本東京西南方,約80公里的靜岡縣與山梨縣交接處,海拔高度為3,776公尺,是日本第一高峰,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之一,目前處於休眠狀態。山峰高聳入雲,經年山頂白雪皚皚。山頂火山口直徑約500公尺,深約250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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