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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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價房價現象之淺見 周吉爾技師 拜讀技師報5月22日第702期,鄧勝軒技師之「高房價的社會公平正義的探討」乙文,深具同感,謹對高房價現象,簡述淺見如下: 高房價現象確實是許多建商及仲介業者藉機炒作的。諸位可否發現近半年來,許多建商陸續推出個案多是大坪數(介於50坪至200坪間)之豪宅。究其因,其一為不合理的拉高公設部份比例,公設比高達30%,而公設部份造價平均不到實體部份的二分之一。例如100坪之豪宅,就有30坪之公設,相當於另外一間3房大小之住宅,仲介業者賣出一戶100坪之豪宅,就相當於賣出3戶,普通30坪左右住宅之利潤,所獲「暴利」至為明顯。其二為大坪數豪宅,將來耗費電力自然更大,並不符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少子化社會,年輕夫妻能有個3房2廳雙衛的35坪至40坪左右住宅居住,己經非常足夠。請問庶民誰有能力或需要去買1戶可做辦公室用甚或開舞蹈教室之大坪數豪宅?因此,政府建管單位是否發給了不合時宜之建照?財政單位是否有按實向建商或仲介業者徵收營業「暴利」稅?不無疑問,個人以為大於50坪以上之住宅均應加徵豪宅稅,較為公平。 其次,中古屋漲價部份,房屋業者是否明白告知消費者那些房屋可以辦理都更申請,那些不能,而不是全部一體哄抬價格,置消費者權益不顧。誠如鄧技師所言,都更容積率獎勵政策只圖利少許建商,至為明顯。政府建管單位應予檢討此項獎勵政策並嚴格把關。至於高地價部份,個人贊同政府應按實際成交價格徵收增值稅,較能符合漲價歸公及公平正義。 以上淺見,期盼政府相關單位能予以重視並糾正不合理之高房價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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