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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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顧問業究竟是強權或是弱者? 林信成技師 技師報第659期「工程技術服務案件近9成由中小企業得標」之報導,頓時讓人以為中小企業顧問公司猶如同業之強人不可一世,其實統計表中顯示,各機關全部決標案件及金額僅有124億多,與工程會統計之歷年技術顧問公司之生產總額480多億元,相去甚遠尚不足1/3,故統計結果並不代表全部真象,非但模糊了真象也轉移了討論的焦點,凡我顧問同業及技師們不必雀喜也不必顧影自憐,個人願於此借用技師報之園地提供資料供大家參考,瞭解真象外,也可為今後努力之方向。 首先根據工程會統計顧問公司分布統計表及員工人數統計表,(詳如下列2表所示) 得知結論如下: (1)顧問公司之分佈情形偏向集中北部,尤以大型公司為甚。 (2)顧問公司之生產總值分佈異常,集中於北部占90%以上。 (3)其他地區之顧問公司產值偏低,平均每人產值約北部之1/3。亟待政府加強輔導及扶助。
因而建議工程會積極地依據現行法令落實輔導建議如下: (1)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條規定,由工程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中小企業顧問業,合於中小企業標準。(建議以資本額500萬元以下公司屬之) (2)提醒各採購機關應落實「扶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辦法」規定,凡未達公告金額(100萬元)之勞務採購,以向中小企業採購為原則。 (3)依據採購法第97條規定,確實扶助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一定金額比例以上之政府採購。 (初步建議勞務採購達查核金額1,000萬以上之採購案,承辦公司若非屬工程位置區域設立之公司,應將其中30%分包於當地區域之小型公司,以扶助中、南、東及離島之公司之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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