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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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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莊均緯
社務委員:莊均緯、陳菁雲、施義芳、鄭明昌、蔡逸勲、陳錦芳、王 琳、拱祥生
     陳清展、邢峻華、張錦峯、巫垂晃、高 原、伍勝民、鍾立來
監  察  人:洪啓德、陳玫英、朱弘家、謝祥樹、蔡震邦
社  長:蔡逸勲

副  社  長:王 琳、高 原

總  編  輯:吳宗翰

副  總  編:劉冠廷
營運總監:洪啓德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劉冠廷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縮短的考題,拉長的責任:土木高考轉型的代價

隨著少子化衝擊、公共工程需求上升,我國土木公務人力面臨前所未有的吃緊局面。近年土木高考長期出現「榜單不足額、錄取率偏高卻仍補不滿」的現象,從地方到中央皆深感人力缺口急速擴大。在此壓力下,政府自 113 年起陸續調整考科,刪除基礎工程與靜力學,並預計自 116 年起再將材料力學與結構學、土壤力學與測量學進行合併,同時縮減鋼筋混凝土學的範圍。這一連串變革的核心,不難看出是以「降低門檻,提升報考」為主軸的急就章政策。

降標招募固然能在短期內緩解招考冷清與退休潮的壓力,讓更多青年願意加入公部門。然而,攸關公共工程安全的土木人才是否能在降低學養要求後,仍維持應有專業?此一問題不容忽視。公務土木人員負責的工作並非單純行政,而是直接關係國土建設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部分單位從自辦結構設計審查到工地監造、災害復建,每一環節都需具備紮實的土木理論與判斷能力。當考科逐年合併、刪減,固然能縮短準備期,但也可能使基礎力學訓練不足,鑑別度下降。未來若審查失誤造成公安憾事,後果將由全民承擔。

因此,降標本身並非罪惡,真正需警惕的是:若政策只追求人數,不顧品質,將埋下工程風險的結構性缺口。放眼國際,美、日制度提供值得借鏡的方向。美國強調工程執照制度,土木公務員多須經 FEPE證照與實務經驗洗禮,具備個人簽章責任。日本亦透過技術士制度,確保工程審查能力不因招募放寬而下滑。兩國共同特色在於:公務人員並非單靠筆試決定,而以專業資格與責任制度做為長期品質保證。相較之下,我國過度倚賴筆試取才,職務分流不足,使高技術與行政工作混雜,易造成專業錯置。有能力者難以發揮,能力不足者卻肩負過重責任。若考科再縮水而無相應制度補強,公部門將更依賴外包顧問,既無法降低整體成本,專業自主也將流失。

因此,考科縮減並非錯誤,但必須搭配三大政策方向同步推動:一、建立專業職能分流制度:審查、監造、工程管理三類工作應分別進用,適才適用。二、強化職前與在職訓練:補上理論能力缺口,形成結構安全判讀的必要把關。三、落實責任與資格制度:引入技師共同審查、授權分級簽核,讓權責與能力相符。唯有如此,才能彌補考試門檻下降的風險,使補充人力不等於犧牲品質。當前全台重大建設同時開展,從軌道、道路到老舊建物更新,正是土木專業最不可或缺之時。人才匱乏固然急迫,但公共安全更不可因應急而妥協。考科改革若能從「為補人而降標」轉向「為培育人才而轉型」,這場危機反可成為臺灣土木專業制度升級的契機。土木公務人員是國家基礎建設的守門人。招人要快,但養人要真。建議政府在追求短期穩定人力時,更應佈署長遠人才戰略。唯有量與質並進,臺灣公共工程才能在國際競爭與內部安全需求間,立於不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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