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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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大埔宏福苑惡火之省思 鄧勝軒 技師 一、前言 香港大埔宏福苑日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火勢沿外牆施工架迅速蔓延至七棟大樓,造成百餘人死亡、數百名傷者與失聯者。這起災難震撼華人社會,也暴露高樓都市在施工與修繕期間的火災風險。隨著都市更新、外牆補強、老舊大樓拉皮工程日益增加,不僅施工中安全應重視外,「施工中的建築物如何防火」已成公共安全的重要課題。 根據媒體報導,這次發生大火的宏福苑已有42年歷史,屋苑有8幢大樓,住房接近2,000戶;火警發生前,該屋苑正進行外牆維修,所有大樓外牆因此搭上了竹棚及保護圍網,以及使用一些塑膠品作為保護玻璃窗之用。火災疑似因工人抽菸引燃施工架上的塑膠防護網,加上乾燥天氣、強風及建築物間距過小,使火勢迅速竄升,形成典型的「煙囪效應」。 此事件讓我們檢討國內現況關於: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或工人教育訓練與巡檢是否落實,是第一道保險;大樓消防系統與逃生能力是否維持正常,是第二道保險。 本文將以此事件為借鏡,檢視我國相關法規、施工期間的火災管理風險,以及如何避免類似悲劇在台灣重演。 二、我國現行法規面之檢視 (一)《消防法》第13條:管理制度雖完備,施工期間落實度仍不足 《消防法》第十三條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須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此制度確實涵蓋「使用中」的大樓,但在「施工或修繕期間」卻常面臨落實困難,原因包括: 1. 施工期間警報系統可能停用或拆除。 2. 防火門、防火區劃被拆除後未設替代措施。 3. 現場吸菸管理鬆散。 4. 動火作業未申請或缺乏監督。 5. 施工材料堆置阻礙逃生動線。 6. 停工期間缺乏巡查制度。 7. 管委會、施工單位、消防管理人責任不明。 也就是說,雖然法規並未排除施工期,但實務上的執行度往往無法達到應有標準,使得建築物在施工期間反而成為火災風險的高峰。 (二)《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其實我國法規早已具備針對施工期的完整防火制度。《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明確規定:只要建築物進行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有遮蔽既有消防設備,即必須另訂「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並送主管機關備查。計畫重點包括: 1. 施工概要與範圍。 2. 防火避難設施受影響時的替代措施。 3. 消防設備受影響時的替代措施。 4. 用火、危險物品管理。 5. 工人防災教育訓練。 6. 火災應變與通報機制。 7. 用火、用電監督。 8. 防範縱火與延燒。 9. 逃生位置圖。 10. 其他必要防災事項。 並規定:施工前三日須送主管機關備查。但實務上最大問題是——制度沒有落實: 1.許多施工中防護計畫是「為送件而寫」,不會真正執行。 2.替代措施未啟動,例如警報系統停用卻無人巡查。 3.工人教育訓練不足且語言障礙嚴重。 4.工地禁菸難以執行。 5.管委會與施工單位對權責理解不一。 6.主管機關採「備查制」,缺乏實地稽查。 因此,法規雖完善,但在現場卻形同虛設,使第一道防線出現重大缺口。 (三)外牆修繕/拉皮是否屬於「修建」?法規存在灰色地帶 現行施行細則雖明列「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需提報計畫,但 並未明確指出「外牆修繕、拉皮工程」是否包含在內。 由於主管機關與業者普遍將外牆工程視為「維護」而非「修建」,因此: 1.許多外牆工程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2.無替代防護、無巡查、無禁菸、無工人教育。 3.施工架大量使用易燃塑膠網而未受檢視。 4.外牆工程反而成為最常被忽略的高風險工程。 宏福苑事件已證實外牆工程火災風險極高,因此建議: 1.建議將「外牆修繕/拉皮工程」明確納入「修建/改建」定義。 2.或由主管機關發布行政命令/函釋,明文規定外牆工程須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此舉可補上目前法規最大的漏洞,使外牆工程的火災管理有明確依據。 (四)施工架法規偏重結構安全,忽略防火性能 香港勞工處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中就有註明:「棚架面上應裝置適當的保護幕(例如:尼龍網、塑膠布、帆布等),用以限制物件墮下的範圍。所有在棚架面上裝設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均應具備適當的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然,依我國《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3 條,施工架應使用無缺陷的竹材、木材或符合 CNS4750 的鋼管,其規範重點在於「強度」與「結構安全」。然而真正助長火勢的不是施工架本身,而是:1.易燃塑膠防護網。2.防塵布。3.保麗龍、木料等堆置物。 目前台灣未強制要求防護網使用「不燃/耐燃材」,導致市面多使用便宜 PVC 網材,非常容易引燃。 (五)竹架雖合法必要,但火災風險更高 在狹窄工區如電梯井、鄰房距離極小處,鋼管架不易施作,因此竹架仍合法且常用。但竹材為天然可燃物,若外層再包覆塑膠網布,一旦起火將加速垂直延燒。使用竹架時需更嚴格管理: 1.外層防護網應改用耐燃材。 2.作業區全面禁菸。 3.加強巡查與管理。 4.不得在施工架上堆置可燃物。 (六)大樓既有消防設備是否有被破壞或未維護 宏福苑事件亦反映出許多我國大樓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 警報系統是否正常偵測? 2. 防火門是否維持關閉? 3. 樓梯間是否淨空? 4. 消防栓、水壓是否足夠? 5. 住戶是否受過逃生訓練? 這些問題若與外牆施工失敗同時發生,將使傷亡急遽擴大。 三、宏福苑事件給台灣的啟示 (一)施工安全防護計畫落實或施工人員教育訓練,是第一道保險必須確實管理: 1.火源與吸菸。 2.動火作業。 3.用電監督。 4.防護網材質。 5.工人教育訓練。 6.可燃物堆置。 7.巡查紀錄。 尤其吸菸管理應嚴格執行: 1.外牆施工區全面禁菸。 2.違規可直接停工。 3.必要時導入監視設備。 4.每日巡查並記錄。 第一道防線如果守住,災難就不會發生。 (二)大樓消防設備與逃生能力,是第二道保險 火災發生後能否減少傷亡,全靠: 1.警報設備是否正常。 2.防火門是否關閉。 3.樓梯是否淨空。 4.消防栓水壓是否充足。 5.管理室是否能迅速通報。 6.住戶是否了解逃生路線。 若兩道防線都失效,傷亡必然慘重。 (三)應強制外牆防護網使用「不燃或耐燃材」 建議比照先進國家: 1.禁用 PVC 易燃網布。 2.強制採用不燃/耐燃材。 3.建立查驗與認證制度。 雖增加成本,但能有效降低火勢竄升速度。 (四)施工中應增設臨時消防措施 包括: 1.臨時偵煙器、簡易警報。 2.臨時消防水線。 3.樓層滅火器。 4.每日巡查制度。 去年全聯大火事件教訓,施工期間是有必要建置臨時消防設備,及動火作業申請與共同作業問題。 四、結論:從悲劇中修補制度,從制度中保障生命 由宏福苑火災事件是因為進行外牆修繕拉皮,台灣很多建物老舊也是進行外牆拉皮、補強、維修,更應從中汲取教訓。 本文建議規範外牆修繕、拉皮工程須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或者建管單位於施工勘驗時加強稽查。期盼藉由宏福苑的慘痛教訓,推動制度修補,使每棟建築物從施工到使用,都能以更高安全標準保護每一位居住者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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