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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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 | |
| 風險不是天災,而是預防與管理的落差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社區11月26日下午爆發五級大火,造成大量傷亡,包含一名英勇殉職的消防隊員,再度讓台灣社會回想起歷年多起重大火警事故。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社區大火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極需立即面對的結構性問題—老舊建築多、設備更新慢、平時準備不足、住戶安全意識薄弱。火災是意外,但風險不是,它每天存在於建築、設備與管理中,取決於政府及民眾是否願意在平時投入準備。 香港、以及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大城市都需面臨一個共通的問題,高樓大廈林立,大量40年以上老舊建物仍在使用中,然而建築物的耐震及防火水準停留在過去。此外,常常可見避難動線狹窄、管線老舊、頂樓加建以及違法隔間、…等,造成致災風險極高。更重要的是,許多老舊建物長期缺乏系統性的「生命週期維護」。一般民眾只要建物外觀看似正常,就被視為“沒問題”。 許多管委會「以省錢為優先」,延後必要改善工程,住戶也往往看不到風險,只看到費用。然而真正致命的危險常常藏在看不到的細節,建築物經過長期使用,梁、柱、版、牆的結構性損壞;管線、電纜的設備老化;逃生避難動線的堵塞。一旦災害發生,付出的社會與生命成本,遠比日常維護所需的資源高出千萬倍。 現代城市建築高度更高、功能更複雜、大量內裝材料更有易燃風險,但許多城市的消防能力仍停留在十年前,甚至更早。以香港與台北為例,許多舊城區巷弄狹窄,消防車根本進不去,救災只能靠人力徒步進場,高樓救援設備不足更提高前線風險。加上消防人力長期不足、過勞問題普遍;設備和訓練落後,等同讓消防員用肉身彌補制度缺口。這次事件提醒我們,防災預算不應視為「支出」,而是整個社會安全的保險費。不投資救災訓練與設備,代價最終由救難人員與社會民眾共同承擔。 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建築安全、城市應變與民眾自主管理三者任何一個環節鬆動,災害的傷害就會被成倍放大。要避免下一次災害,我們需要更完整的制度,而非僅在事故發生後喊喊口號。建議政府應帶頭進行整合式風險治理: 1. 建築物生命週期管理制度化 針對老舊建物應強制安全評估,包含耐震及消防、避難等方面。建築結構透過耐震補強及改修或更新,提高耐震能力;老舊管線檢視及汰換,並規範使用年限;違規裝修、封堵逃生口應加重罰則。 2. 強化政府救災能力 政府應將資源投入高樓及高密度建築場域的專業訓練場;協助第一線救災單位增購及更新消防器材與救難設備,並且增聘人力、改善輪班制度減少過勞。 3. 住戶與管理者的安全自主管理 居住安全不是只靠政府,也不是只靠專業技師。政府不可能每天逐層檢查,每棟建築物及住戶的安全,其實掌握在住戶與管委會手中,是每個使用者共同維持的成果。政府除了規定社區管委會進行公安申報等平時檢查之外,應推動及加強民眾的安全自主管理概念,社區能自動地定期逃生演練,並公告消防及救災設備健康狀態。這些不是制度問題,而是管理問題。 要避免災害重演,政府及民眾都需理解,我們投入在安全的資源不是成本,而是建物安全與民眾生命的長期投資。每一次災害,都在提醒我們,如果不做準備,風險只會累積,一旦爆發,代價由整個社會共同承擔。居住安全必須從現在開始準備,居住安全不該由救難人員的犧牲來堆砌,也不是一份檢討報告可以解決。它是一場長期、細膩、且需要共同投入的工程,建築結構強化、設備維護、訓練落實、自主防災意識養成,都是需要政府及社會大眾開始真正去面對、去準備,才能降低風險、提高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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