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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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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記者:許素梅

污水下水道永續設計於水與放流水(GRI 303)的實質作為

簡有岑 技師、陳泰安 技師

前言

全球永續性報告指標(GRI Standards)已成為許多產業衡量自身表現與環境責任的核心基準。在土木工程產業中,GRI 303 標準聚焦於「水資源管理與放流水品質」,日益成為企業永續報告中不可忽視的一環。該標準要求組織全面揭露其在取用水資源、用水效率、放流水品質與再利用等面向的具體作為,特別是在都市擴張與氣候變遷影響日益明顯的當下,如何妥善處理污水並維持水循環健康,更進一步關注整體水資源再利用能力與長期韌性,對於城市基礎設施的規劃與管理,無疑是一場思維與技術的全面升級,且對於土木產業的永續實踐而言至關重要。

GRI303於土木產業中的核心意涵

GRI303標準的核心精神,在於促進政府及民間機構對「水資源」的責任意識,從取水、用水到排水全流程皆須透明揭露與審慎管理,其內涵不僅包括水資源的來源、水耗總量與回收再利用的占比,更進一步要求組織檢視其活動對周邊水體、生態與社區的潛在衝擊,促使各方不得不從過去僅關注「技術達標」的角度,轉向整體性的「水資源治理」視野。

在土木工程領域中,污水下水道的規劃與建設雖然往往隱於地表之下,卻直接關係到城市的健康、安全與氣候韌性。過去多數系統著重於處理與排放效率,對水體衝擊、能耗與後續循環使用的系統性反思仍屬有限,尤其在新興區域發展中污水系統常遭邊緣化,缺乏整體治理的優先排序與資源配置。這也正是GRI303指標於土木產業中揭示的最大挑戰與轉機,政府單位及民間機構若能積極回應此項標準,等於重新定義自己在城市水循環中的角色不只是建設者,更是守護者。在實務層面污水工程所面對的挑戰包括:工程初期缺乏在地用水情形與水理模擬,導致流量與容量設計不符實需;既有系統缺乏更新與滲漏監測,對水資源造成潛在汙染風險;以及污水與雨水系統混接、非法排放等仍時有所聞,反映出制度與技術整合的不足。這些問題在過去或許屬於營運維護層次,然而在GRI303架構下,卻直接被納入企業責任的核心指標。因此土木產業在面對GRI303所揭示的未來趨勢時,應積極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從政策設計、系統規劃到工法選擇與營運管理,導入完整的「水足跡」思維,才能從根本上回應全球對水資源風險的關注,也才能在永續發展的路上,站得更穩、走得更遠。

臺灣工程產業的實際作為與案例

在土木工程界逐步擁抱永續浪潮的此刻,臺灣的污水下水道系統也不再只是隱身地底的基礎設施,而是被賦予更多與水循環、碳管理及社區共好相關的使命,透過政策導引與工程創新,近年已有多項制度與場域實踐,對應GRI303的各項要求,以下為五項具代表性的行動:

1. 南投中正路污水廠:導入ANAMMOX技術,開創高效水質治理先例

南投縣中正路污水處理廠成為全國首座導入ANAMMOX(厭氧氨氧化)技術的公有設施,該技術無需額外添加碳源,即可達成氮污染的高效去除,不僅放流水質穩定提升,亦可節省約四成的能源負荷。這項創新技術實質落實GRI303-4關於水排放品質管理的要求,讓「低碳處理」不再只是口號,而成為日常營運的選項。

2. 全國79座污水廠進行水與碳盤查,建立未來揭露基礎

2023年國土署整合地方政府與專業顧問團隊,完成全國79座污水處理廠的水資源與碳排盤查作業,內容涵蓋抽水來源、用水去向、放流水量與水質、處理過程中的能源消耗與碳排總量等,此舉回應 GRI303-3(取水量)與303-5(耗水量)指標,亦為未來設定具體減量目標與公開揭露制度建立了量化基礎。

3. 新北市新海人工濕地與江翠礫間系統:打造生活污水的「第二次生命」

一些看似簡單的人工濕地與礫間過濾系統,實際上正悄悄改寫城市污水的命運,新海與江翠兩地的設施,每日可處理萬噸等級生活污水,經簡易淨化後再回用於公園灌溉、綠地養護,讓污水退場時不再一去不回,而是成為城市生態的一環,該系統不僅對應GRI303-2(與排水相關衝擊的管理)與303-4(排水量),更具備社會教育與民眾參與的潛力。

4.《下水道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將用水納入碳盤查邏輯

2025年推動的「下水道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首次將用水紀錄與放流水排放強度納入工程階段的碳盤查中。雖以碳為主軸,但其實已實質涵蓋 GRI303對於用水數據透明與治理的核心精神,推動設計單位在規劃初期即納入水資源邏輯,也為後續ESG揭露做好系統性準備。

5. 再生水場與都市排水整合:將「處理終點」轉為「水源起點」

國土署自2020年起推動再生水政策,至2024年底已協助完成4座再生水廠,日供水量達12萬噸,預計未來提升至每日28萬噸,這些再生水系統將與都市滯洪池及雨水回收等設施整合,將原本視為「廢水」的處理終點,轉化為城市水循環的起點。此一策略性轉型,正是 GRI303期待的再利用行動與系統治理方向。

土木產業落實 GRI 303 的策略與建議

從前述案例可見,污水與放流水的管理,逐步轉化為永續治理的重要一環,面對GRI303的實質要求,土木產業若欲有效落實,應從政策制度、設計、施工與營運等多個層面同步強化。首先內部治理與資訊揭露是實現水資源責任的基礎,私人機構與公部門應建立水資源管理制度,包含用水登錄、放流水質監測、再利用效益評估等,並納入ESG架構中定期揭露,這不僅有助於盤點風險,也能提升工程單位對環境影響的認知與回應能力。其次設計與施工階段的預見性也不可忽略,推動污水系統不應只思考排除與處理,更應在規劃階段即納入「源頭減量」、「雨污分流」、「再生回用」等水循環策略,並藉由水理模擬與流量預測工具,提前評估城市水體的負荷與承載,讓工程從一開始就具備永續邏輯。再者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與共識也極為關鍵,多數污水建設常涉及公私協作、居民配合與土地使用變更,建議工程單位主動揭露水質、水量與碳排數據,邀請民眾參與監測與回饋,將「水治理」從專業轉化為生活參與,強化政策接受度與社會支持力。

結語

GRI303標準為土木產業提供了一個檢視「水資源責任」的關鍵視角,在污水下水道等基礎設施領域,不只是衡量水的使用效率,更進一步要求對放流水質、再利用、碳排與環境衝擊負起系統性的責任,從南 ANAMMOX試點、新北礫間設施、到全國水碳盤查與再生水推動,臺灣逐步展現出「地下工程也能有永續高度」的在地實力。面對氣候變遷、水資源緊張與城市韌性議題的交織,土木產業不再只是建造者,更是守水者、環境連結者。建議工程單位積極對齊GRI 303的結構與指標,將水的進與出納入設計與治理思維,以更透明的數據以及更周全的治理,回應社會對水環境永續的期待,也為未來的城市留下更穩健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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