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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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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莊均緯
社務委員:莊均緯、陳菁雲、施義芳、鄭明昌、蔡逸勲、陳錦芳、王 琳、拱祥生
     陳清展、邢峻華、張錦峯、巫垂晃、高 原、伍勝民、鍾立來
監  察  人:洪啓德、陳玫英、朱弘家、謝祥樹、蔡震邦
社  長:蔡逸勲

副  社  長:王 琳、高 原

總  編  輯:吳宗翰

副  總  編:劉冠廷
營運總監:洪啓德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林祐全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都市更新的兩難:重建進度與居民權益如何平衡

在台灣眾多城市中,隨著屋齡老化、土地使用效率低落與人口密度過高等問題日益嚴重,都市更新成了刻不容緩的任務。政府多年來推動各式都更政策,期望透過公私協力、資源整合與法規簡化,解決都市機能衰敗與住宅安全隱憂。然而,實務上卻屢見推動困難、進度緩慢,甚至造成居民對政策失去信心。其背後的關鍵難題,即在於「重建進度」與「居民權益」之間的微妙拉鋸。

以雙北市為例,許多地區的建築物早已超過40年屋齡,不少未達耐震標準,部分甚至因長期未維護而成為結構危樓。在大地震風險逐年升高的背景下,提升建築安全成為公共政策的優先考量。然而,即使中央與地方政府設立各類誘因(如容積獎勵、稅賦減免),都更計畫的推動速度仍遠低於預期。根據內政部統計,至今真正完成重建的案件僅佔申請案件的極小比例。

其中原因不難理解:都市更新牽涉的不只是法規與建築,更多的是「人」的問題。居民之間因對權益分配認知不同,常出現協調困難;開發商則因法定同意門檻過高、協議過程曠日廢時,選擇觀望甚至退出市場,造成不少都更案中途擱置,空屋與危樓反而持續增加,形成惡性循環。

都市更新的初衷應該是改善居民生活品質,但許多居民卻感到自己在這場「開發遊戲」中淪為被動者。常見的情況如:更新後的住宅坪數縮減、回遷時間不明確、補償不符實際需求等問題,引發居民對重建的不信任。特別是在經濟弱勢社群中,許多人居住在租金相對便宜的老舊建物中,一旦都更啟動,他們往往面臨被迫遷離、租金上漲、社區網絡解體等現實壓力。而這些問題,並非單靠容積獎勵或法定公告就能解決,而需有更細緻的社會配套與利益平衡機制。此外,資訊不對等也是居民權益受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都更過程中,住戶若無足夠法律與財務知識,便容易在談判中處於弱勢,甚至簽署對自己不利的合約。這些案例屢見不鮮,卻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機制。

如何兼顧開發效率與居民保障,是都市更新政策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過去以「提高容積、降低門檻、快速開發」為主軸的策略,雖有其必要性,但若忽略民眾參與及社會信任的建構,只會讓都市更新變成「去人化」的重建。因此,建議政府應從以下幾個面向做出根本調整:

1.建立公正第三方機制:設立由公民團體、專業律師與都市規劃師組成的第三方協調平台,協助居民理解權益、參與協商,減少因資訊落差造成的糾紛與對立。

2.保障弱勢住戶的居住權:針對租戶或經濟弱勢者,應提供過渡安置、租金補貼及優先回遷等措施,讓都更不只是資本與建商的勝利,更是社會公義的實踐。

3.加強公共溝通與透明程序:都更過程中應要求定期召開公開說明會,所有權變更、利益分配、建築規劃應清楚揭示,並建立「數位監督平台」,讓市民能即時掌握開發進度與爭議點。

4.重新設計激勵機制:容積獎勵不應只作為建商誘因,更應與「公共利益」掛鉤,如保留社區開放空間、增加公宅比例、提供社區服務設施等,讓更新成果能真正回饋社區。

都市更新是一場長期而艱鉅的社會工程。它牽動的不只是基地與樓層,更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網絡。若將都更僅視為一項經濟活動,則終將引發更多社會對立與空間不正義。然而,若能在政策設計上納入更多民主協商與社會支持,則都市更新有機會成為凝聚社區、重建城市靈魂的重要契機。唯有重視「人」的感受與「家」的意義,都市更新才能從「開發工程」轉化為「生活再造」,真正實現安全、舒適、永續的城市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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