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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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 |
再論公私人才交流之策 2021年3月本報1267期社論「為緩解公職人員缺額危機談公私人才交流之策」,曾呼籲政府破除專業人才轉任公務部門之矮化條款,刪除「專門職業暨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中,有關「三年調任管制及最低起敘等相關矮化條款規定」,並對於有意投入公務部門之專業人才,按照專業年資與職等的關聯性,建立人力庫,由人力短缺機關,主動提供合適職位,邀請面試,讓公私部門人才相互交流,為國家人力資源注入一股活水。 修法目的在於招攬民間優秀專業人才,而政府修法方向,總在防弊大於興利下,致迷失想達成的目標,如2022年12月9日三讀通過修正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其迷失有二:1.雖增訂符合一定執業年資等條件的專技轉任人員,得以薦任第7職等及薦任第8職等任用,惟其任用之薪資水準仍難與民間企業相當,卻又增訂專技人員初次轉任於實際任職1年內,不得擔任主管、副主管等職務之矮化條款;2.增訂「用人機關組成之遴選委員會,應由用人機關代表及機關以外之學者專家組成,其中學者專家人數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應自銓敘部建置之學者專家人才庫遴聘之」等相關規定。然,在此土木職系公職人員缺額日益惡化情形下,政府機關應盡速建立有意投入公職之專業人才庫,而非外部遴選委員人力庫,應放手機關主動媒合職務與人才,盡可能減少對機關求才之干涉。如今的做法顯現諸多問題,增訂「用人機關組成之遴選委員會」把責任由該委員會來負責,似有敷衍了事之態。 查,前述為招攬民間人才而修訂之轉任條例已通過逾2年半,未見成效;浪費的2年半,反於各地接連爆出民間企業高薪挖角,各機關職缺無人上任之窘境。 今年1月18日TVBS新聞網報導,全台公務員近年來離職率增加。以新北市新工處為例,從2020年開始每年需求23人,連續三年報到數卻只有3人,但這三年平均離職人數卻高達19人;2023年台北市土木建管類科分發,申請204人卻只來70人報到,缺額高達3分之2。今年3月15日聯合報報導,交通部鐵道局東工分局連續3年多達2位數土木職系人員離職,缺額數皆為20多人,缺額率更高達25%。去年開出8個缺額徵才,來填報的人也掛零;今年7月15日聯合新聞網報導,企業向公部門搶人,土木專才年薪200萬、配車、包租屋。雲林縣交通工務局現行編制39人,包含29名工程人員,但工程人員缺額高達14人。 本報再次呼籲,時代瞬息萬變,如今機關的人力招募方式已不符合時代需求,各機關面臨民間企業積極挖角,以致國家建設停滯之情況將日益嚴重,莫再浪費公帑於「國家考試土木工程相關類科教考訓用精進平台」或相關研究報告。應建立有意投入公職之人力庫,師法民間企業主動積極媒合職務並重新檢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刪除相關矮化條款及薪資任用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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