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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SPA:既有高樓結構之初步評估(上) 鍾立來1,2,3,4、邱聰智1,5、林敏郎1,6、曹君婕4、涂耀賢4、楊智斌4 1國家地震中心、2臺大土木學系、3逢甲土木學系、 4翔威工程顧問公司、5臺科大營建系、6成大土木系 前言 若有大量且同質之建築物,可透過統計分析,得一樓垂直構件(柱、牆)單位斷面積之極限側力強度。再由現地丈量,得一樓垂直構件之斷面積,從而計算一樓垂直構件之極限側力強度。加總所有一樓垂直構件之極限側力強度,即為極限基底剪力強度,視為耐震容量[1,2]。 針對特定建築結構,沒有對應統計資料,則無垂直構件單位斷面積之極限側力強度。本文將二樓梁的彎矩強度和,依一樓及二樓之柱子勁度分配,得一樓柱頂分配之彎矩[3,4]。逐步檢核柱梁之破壞模式(強柱弱柱、弱柱強梁、柱子撓曲破壞、柱子剪力破壞),求出主控之破壞模式,及其對應之極限側力強度。根據柱子之破壞模式,保守地折減其極限側力強度,進而加總成結構之極限基底剪力強度(耐震容量)。 同時,依據柱子破壞模式,折減其韌性容量,再以其極限側力強度,加權平均,求得結構之韌性容量及其地震力折減係數。依循最新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5],既有建築結構之耐震評估及補強,只要考慮475年地震,且韌性容量可以用盡,但不至於崩塌,據而取得耐震需求。從耐震容量及耐震需求,計算容量需求比,再加入調整因子,以反映結構不規則性及屋況劣化之程度,初步評估之結果為耐震指標。 本案以18層樓鋼構造建築結構為例,闡述前述所提方法之操作程序[6]。
參考文獻 1. 邱聰智、賴昱志、林敏郎、鍾立來(2021),「磚造建築結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法」,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刊,第33卷,第5期,第357-366頁。 2. 林敏郎、邱聰智、鍾立來(2023),「臺灣老舊日式木造建築結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法」,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刊,第35卷,第4期,第341-350頁。 3. 范揚志、鍾立來、楊卓諺、劉紹魁、洪維良、陳陸民(2015),「直接彎矩平衡之極限基底剪力」,結構工程,第30卷,第3期,第53-66頁。 4. 鍾立來、邱聰智、於積瑨、翁元滔、林敏郎、魏銪廷(2023),「新建建物樓層剪力強度檢核技術研究成果報告」,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會,研究報告。 5. 內政部營建署(2022),「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內政部111.6.14台內營字第1110810765號令修正部分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6. 鍾立來、邱聰智、林敏郎、曹君婕、涂耀賢、楊智斌(2023),「TEASPA:以極限基底剪力作初步評估」,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bSp3LpK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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