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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大橋重建橋址定案 可如期於3年內完工 【本報訊】109年3月18日下午,行政院吳政務委員澤成,專程赴蘇澳地區召開南方澳大橋橋址協調會議,為重建橋址,地方意見不一,恐延宕重建期程,影響蘇澳地區發展,乃邀集各界集思廣益,儘早確定橋址方案,使橋梁設計工作順利進行,並能於原定3年內完成重建,以符合地方期待。 吳政委聽取地方意見後,經協調達成採原橋址重建,於原定期程完成之共識,並做出下列結論,請設計單位妥為規劃,希望各界同心協力,一起完成橋梁重建工程: 一、 橋梁重建應掌握時效,並兼顧安全、品質、美觀、環境。 二、 橋梁拆除應避開季風影響,於7至9月間完成橋梁拆除,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避免影響地方交通,必要時另行辦理拆除工程發包。 三、 橋梁採原橋址全橋重建,設計時一併考量第三拍漁市場漁貨裝載、及車輛動線受限之改善,但應避免造成橋梁S線型。 四、 橋梁景觀造型需展現地標特色,並考量夜間景觀美化效果。 五、 務必於原定承諾期間內,如期如質完工,必要時納入趕工獎金,在安全、品質為前提下,加速完成。 六、 施工期間以不影響漁貨市場營運為最大原則;未來完工後,請漁業署與港務公司協調,解決漁會冷藏設施空間不足之問題。 七、 移山路口之交通動線改善,請公路總局於重建時一併納入考量。 (摘自工程會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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