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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會第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已於本年三月二十八日在台北市王朝大飯店如期舉行完畢,會中選出第九屆理事共15人,並選出監事5人。其中理事會15位理事中又互選出常務理事共5人,並再由5位常務理事互選出理事長一人,新科理事長為施義芳先生。監事會中由5位監事互選而選出黃科銘先生為常務監事。至此,本公會第九屆理監事會得以順利組成。 在施理事長之領導下,本公會理監事下所設各委員會在最近將陸續組成。本資訊委員會設委員共27人,其中由理事長提名6人,其他21人則開放給會員報名參加,於上週二晚已順利在公會抽出該21名委員。編者檢視本屆資委會委員名單發現他們多為上屆老面孔委員。 編者相信由於他們對於公會資委會業務之嫻熟,又有興趣繼續參與資委會會務之運作,則將來一旦委員會開始運行後,他們必能駕輕就熟地推動委員會會務之運作。編者忝為本屆資委會成員之一,又適逢擔任本次電子報之編輯,我盼望各位委員仍能一如往常般同舟共濟,有志一同為本公會資訊委員會會務繼續努力打拼。資委會之重要工作之一,即是每週需出電子報乙份,這份工作無疑地即是落在每位委員身上,藉著本期電子報之編寫我深深盼望每位委員在輪到編寫電子報時,能熱心提供服務,務使本公會電子報能每期如數發行,永續不斷,是本人之所至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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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們公司處理乙件工程保險理賠案件,該案的保險標的物是台北縣O溪鄉的O安吊橋養護修繕工程。承包商甲向A產險公司將該養護修繕工程投保營造工程綜合保險。而該養護工程之設計監造顧問公司乙則將該養護工程的橋樑主體結構向B產險公司投保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 各位知道兩種不同的保險,其承保的範圍當然是不一樣的。前者營造綜合保險是承保承包商施工期間之風險,此包括天災及施工者本身之人為疏忽等所致之風險。後者,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乃是承保顧問公司之設計或規劃或監造疏失或錯誤所造成之第三人風險。 本案經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所派鑑定技師鑑定結果,該養護工程吊橋主體之所以發生墜橋事故乃該吊橋之錨定鋼棒年久失修,顧問公司在設計時竟未對其做更換考慮,因而致使該錨定鋼棒原已不堪負荷又須承受新增荷重而斷裂損壞,亦因此乃造成整個吊橋主體墜落於溪底造成全損現象。該工程之復舊,承包商提出800多萬之損失金額,本公司根據鑑定單位之鑑定及評估認為,兩者肇事責任分擔是甲營造公司應分擔其中35%之肇事責任,而B工程顧問公司則應分擔65%之肇事責任。 按鑑定單位對該肇事責任之評估,本公司認為其多少有點主觀之意念,但本案在處理期間該顧問公司始終強調業主並未交待對該錨定鋼棒等鐵條及鐵件部份應予更換,即此部份原本不在其設計考量之範圍,故B公司認為其本身應無該吊橋損壞之肇事責任。按評估乙件事情之發生,通常都是兩者皆多少有些責任,所謂「一個銅板不響,兩個銅板響叮噹」,若是要將乙起事故之肇事責任硬推給某一方,實乃天底下最不公平之事。處理本案時本公司想到民法第217條有所謂「過失相抵」之法條,該法律條文乃:「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本起事故,該吊橋之墜落在A營造公司之責任經鑑定人鑑定認為乃現場工人施工時疏忽,未將抗風主索拉緊至承受張力狀態,致使該橋受到側向風力侵襲時因受到過大之扭轉及側向擺動,最終而發生墜橋事故。故鑑定單位判定A、B兩公司在本起吊橋墜落事故中兩者都有責任。按本案若不能區別該兩家公司之責任範圍,則本案即無法妥善結案,吾等技師常有身負爭議雙方之鑑定及調解機會和責任,編者提出本起吊橋墜落事故之解決方案乃是要說明,我們技師有時會對某些法律陌生,但亦不應全無概念,否則,你所擔付之鑑定工作因你欠缺某方面法律上「過失相抵」之觀念,會導致爭議無從解決,編者想藉著本案讓吾等廣大技師在處理此類鑑定案件時多少要具備如本案之所謂「過失相抵」法律知識,如此一來使你在處理鑑定案件時即能得心應手,再來也能使委託你的當事人在此種爭議案件上可順利獲得解決,此不啻是乙舉兩得之功勞,你說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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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榮隆 技師 最近3號國道七堵附近發生大坍方,造成四人罹難。馬總統雖指示交通部協助家屬申請國賠,但吳院長和行政部門初期似乎並無意積極處理。依「國賠法」規定,政府國賠實在沒有曖昧餘地。查依國賠法第三條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高速公路無疑屬於公有公共設施,事故發生當天並無明顯地震、颱風等天災,若不是「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怎會在開車時遭山崩掩埋? 據2010/05/01聯合報報導:事發後,交通工程單位也坦承並非完全不可預防。經濟部中央地質所官員表示,對於大規模敏感區,應該埋設「應變儀」監測地層變動,但受限於經費,目前只在多次崩塌的南投廬山地區有埋設。高公局長曾大仁表示,三個月內將在國道三號全線卅二處順向坡裝設監測器,偵測地下水位及邊坡是否傾斜,未來會再裝設更精密的監測儀器。 提供安全無虞的公共設施,政府責無旁貸。司法機關在實務上對此類因公共設施欠缺致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害應採「無過失責任」處理,庶幾,百姓的權益始能得到徹底保障。對於公共工程之施工,一般百姓很難徹底搞得清楚,但是施工單位應心知肚明才對。最近台北市有一件外雙溪附近的自強隧道工程修護起來一直拖拖拉拉,不是常經過該隧道的駕駛人很難體會塞車之苦。 作家楊照最近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這樣的工程態度!他說: 我每天都要經過聯絡大直和外雙溪的自強隧道,這條路上經常有遊覽車,最近越來越多,因為參觀過了忠烈祠衛兵換班的觀光客,接著要去故宮,一定會走這條路。這其實是台北的另一個重要的門面。為了讓門面好看些,台北市去年開始進行了自強隧道的美化工程。先做的是由南往北的隧道,不算前足足做了超過半年,到十一月才做好。然後今年一月,換成由北往南的隧道開始施工。 完工的隧道美不美,見仁見智。明顯的問題是,十一月完工的隧道,兩壁裝上了可以變化顏色的燈光照明設施,可是才三個月,其中左壁的一大段就不會變化顏色了,明顯跟其他牆壁不一樣。每天經過每天看,那麼明顯的缺失擺在那裡,沒人理沒人管。 完工的隧道每隔一段距離,就有一塊用玻璃馬賽克拼貼成的壁面裝飾,從背後投射光線。再說一次,美或不美,見仁見智,可是玻璃馬賽克貼在車行隧道中,必定很快就會被汽車廢氣沾汙,卻是稍微有點建材常識的人都會想到、都會擔心的。果不其然,不到半年,壁面裝飾越來越暗,後面的燈光已經快要透不出來了,表面的藍色花紋也看不清楚了。顯然這樣的壁面裝飾需要定期沖洗才能維持基本美觀,可是我們也看不到有人理會有人管這樣的事。 還有,出了隧道後,右邊可以看見一條新開的馬路,要讓打算去故宮的車輛可以不必再經過繁忙的至善路、故宮路口,方便右轉。可是這樣一條路做好了快半年,卻一直用路障擋著不給通行,讓每個周末塞在車陣裡的人,看著那空蕩蕩的柏油路面滿肚子火。 這些工程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可是做出來的品質,明明白白顯示其中不用心、不當一回事的態度。想想,這是通往故宮的路,是台北市的觀光門面,是要做給大家眼睛盯著看的美化工程,而且今年台北市政府的施政重點是「花博」,是要打造台北的美麗形象,竟然都可以用這種態度處理,有點誇張吧! 更誇張的是,這還是個選舉年呢,照理說選舉年市政府的神經應該繃得最緊才對,神經繃到最緊,處理眾目睽睽的門面美化都給我們這樣的品質,要大家能對這個政府有多少信心和信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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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尚未領取會員名錄之會員先進,請至北、中、南區辦公室領取,若資料登載仍有錯誤,請於兩週內將正確資訊回傳公會,俾利更正,謝謝! ※報名表勾選後,請於各場次舉辦前五日傳真會本部,俾利安排行政作業。傳真(02)2964-1159、2963-4076;電話(02)8961-3968轉149 李惠華小姐。 ※【97年12月27日第八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通過】 ※「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乙案,內政部已於97.10.24台內中營字第09708084955號函發布…
注意事項:敬請mail(mail@twce.org.tw)告知本會,謝謝!
說明:vod課程內有分進修用與取得積分用
※98年7月27日更新附件內容!
※以上業務請上本會網站或電洽:(02)2963-4696 周小姐
※本會另設有營造業評鑑小組可提供評鑑諮詢及輔導,技師先進受聘之營造公司若需要申請辦理營造業評鑑或對評鑑作業不熟悉,可連繫本會會務黃瀞儀小姐(02-89613968轉125)或上本會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主旨:本會受理會員申請,辦理會員證執業欄登記為「空白」,俾執行「營造業法第66條第4項丙等營造業逐案簽章業務」乙事,造成本會相當困擾,請查照 惠覆。
活動日期:台北-99.07.09(五)、99.08.13(五)、99.10.15(五)、99.12.07(二);台中-99.09.17(五);台南-99.06.11(五)、99.11.09(二) 聯絡電話:(02)26981433 分機12 謝心萍小姐
日期:講習研討會-99年6月10日(四)、優良案例實地觀摩參訪活動-99年6月11日(五)
日期:99年06月17日(四) 時間:99年6月10日(四)PM 13:30~PM 17:30 開課日期:99/6/9(三) 開課日期:99/6/9(三) 開課日期:99/06/04(五) 開課日期:99/06/04(五) 時間:99年06月03日 舉辦日期:99年10月15日 時間:99年08月16-23日
日期:99年06月12日(星期六) 公告期間:自99年04月20日起至99年07月24日止 時間:99年06月18-26日(五、六)-台北班 時間:99年06月11-12日(五、六)-台北班;99年06月18-19日(五、六)-高雄班 時間:99年06月11-12日(五、六)-台北班 時間:99年06月04-05日(五、六)-台北班
時間:99年05月14-15日(五、六)-台北班;99年06月11-12日(五、六)-高雄班 時間:【基礎班】台北-99.08.17(二);台中-99.08.03(二);高雄-99.08.31(二);花蓮-99.10.05(二) 【進階班】台北-99.06.24(四)、99.09.14(二);台中-99.06.10(四);高雄-99.07.06(二)
日期:99年06月27日(星期日)
活動日期:每星期六 下午03:00~06:30 每星期日
上午08:30~11:00、下午03:00~06:30 時 間:99年5月起 每週乙次(一~日) 05:30~23:00
活動日期:99年06月27日(星期日) 上午8:00 活動時間:99/1/26~99/6/26 活動時間:98年10月06日起每週二 下午18:30~20:30 時間:98.10.01~98.12.31每星期五晚上7:00~9:00 活動日期:自10月1日至12月底 活動時間:98.07.26起至98.12.31止 每週日 上午07:30~09:30 時間:98.07.01起至98.12.31止 活動日期:每週六 游泳池開放時段均可 活動時間:98/2/18~98/12/26 活動日期:98年01月31日起每週六5:30~22:00(建議集中上午在一起活動) 時 間:98年1月起 每週一次(一~日) 05:30~23:00
各社團例行性活動:
地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8號9樓)
地點:台北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體育館(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地點:會本部(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12樓A3)
地點:吉豐羽球館(台北市內湖路三段348巷7號1樓)
地點:台北市青年公園網球場(台北市水源路199號)
北區地點:龍門國中游泳池(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每週六 08:00~12:
中區地點:大台中游泳池(台中市北屯區河北西街17號) 時 間:98年1月起 每週一次(一~日) 05:30~23:00
地點: 台北縣板橋市民生路二段56之5號2樓
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號R樓(頂樓)
地點:E 7 Club球館【原飛龍保齡球館】(台北縣三重市中央南路63之1號B1F)
地點:台北市國父紀念館廣場(光復南路側)
活動地點:高雄市槌球場(婦幼館旁)【高雄市九如一路775號】
活動地點:823公園【台中市北屯區崇德9路10路和昌平東三街 之間】及其他適當地點 |
●莊秋明-RC結構物腐蝕原因與新結構物免維護防蝕法(1、2、3、4、5) ●王仲宇-橋梁之健康診斷(1、2、3、4、5、6、7、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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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施義芳 執行單位:資訊委員會 輔導理事:梁詩桐、高 原 督導監事:余 烈 資訊委員會:廖祐新 (主委)、鄭得志 (副主委)、朱泰明(副主委)、林忠行、黃武雄、 吳季鋼、宋明生、王啟河、林文隆、黃仁達、姚嘉偉、黃國艦、陳國星、 潘其芬、周榮隆、張文隆、施滄洲、林摩西、唐雨耕、張志彰、謝百鉤、 徐適康、陳柏伸、陳建權、劉長齡、朱弘家、林育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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