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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位處於中部地區之樞紐位置,不僅擁有現代化商業與高科技工業的都市發展,更兼具環境生態與人文藝術的都市內涵,堪稱中台灣最具競爭潛力的城市。胡志強市長上任後,即積極構思如何使台中市成為軟硬體建設並重、創意文化全方位發展的現代化城市。因此便提出「文化、經濟、國際城」的城市願景,希望透過各項具體的軟硬體文化建設,重新塑造台中市自我的品牌,首先極力爭取設置極具前瞻性的台灣首度重大藝文跨國合作案的古根漢美術館來台設置分院,惟礙於當時時空環境無法配合,致使計畫中斷而無法持續推展,但這並無法澆熄胡志強市長積極推展台中市耀登國際舞台的雄心壯志,經與中央政府再三溝通協調後,遂催生出更令人驚艷的構想-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台中市政府為興建「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為優質的欣賞表演場所,特別採用國際競圖方式辦理,號召全球建築界菁英同台競技,最後由被國際稱譽為日本當代最具影響力的建築師之一伊東豊雄(Toyo Ito)建築師以獨特的設計構想「美聲涵洞」及特殊結構系統設計獲選為首獎。台中市政府自始即將該歌劇院定位為打造全球九大未來地標(其他八大新地標為美國紐約的自由塔、大西洋上的海衛星號、法國巴黎的燈塔大樓、西班牙的國際博覽會場橋樑、加拿大的夢露大樓、墨西哥的蜂巢大樓、法國的新龐畢度中心、法國的路易威登創作基金會),並兼具戲劇人才培養與薪傳之文化場域。興建總經費約36億元,其功能為各類表演藝術展演場所,包括音樂劇、現代劇、舞台劇、台灣傳統戲曲及兒童劇等,在空間規劃上,包含一座2,011席大型歌劇院、一座800席中型劇院、一座200席實驗劇場、藝文工作坊、藝術商場、營運管理部門及停車空間等複合空間。歌劇院之建築空間形式係採用連續性自由結構曲牆所構成,其三次元穿透交錯之創新建築結構與空間形式,如洞窟般圈管狀混然一體之創新空間為世界建築史上首創,而本案建築完成後將成為台灣戰後首棟前衛建築、台灣之雪梨歌劇院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主結構包含連續弧面牆,稱為曲牆、鑲嵌樓版、鑲嵌外牆、鑲嵌內牆及服務核心牆。除了鑲嵌樓版為鋼骨與鋼筋混凝土複合結構外,其他所有主結構均為鋼筋混凝土構造。因本項曲牆施工技術為世界首度施行,施工難度非常高,台中市政府考量日後實際施工需要,特別召開二場施工技術說明會,現場吸引八、九百名營建業先進到場瞭解。 本案因考量經費與曲牆施工等因素,所以施工技術難度高;但施工時間不宜太長,以免失去國際競爭力先機。因此整個執行團隊在各項內外在因素可以接受範疇,刻正不眠不休、全力趕辦,期待本案早日完工後,能吸引大量人潮,並帶動台中市整體經濟發展與國際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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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受到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之影響,在出口不振及國內消費需求不足之下,政府除了加強落實消費券政策,提振國內景氣外,更重要的是如何提振消費者的信心,讓民眾敢花錢、敢消費。其實國人並不是沒能力消費,台灣的儲蓄約佔所得的三成,民眾在銀行的總存款就高達12兆台幣,不像歐美國家民眾幾乎不儲蓄,因此只要政府帶頭消費,並思考如何提振消費者的信心,鼓勵那些無生活負擔且行有餘力的人多多消費,在行政院提出了各項振興經濟景氣方案,其中,增加「民間消費」可以說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政策,因為根據國內生產毛額(GDP)的計算方式,為民間消費、投資、政府支出及外貿順差的加總,而民間消費佔我國GDP的比重達六成以上,若是能刺激民間消費,則振興經濟之目標即可水到渠成,台灣應該可以降低一部份金融海嘯的衝擊。 然而,推出怎樣的政策才能刺激民間消費?究竟係依行政院提出發放每人三千六百元之「消費券」或發同等金額「現金」對「刺激消費」這項政策目標比較有效?依學術觀點探討如下: 一、 若政府以「增加人民最大利益」為主要政策目標: 應採發放「現金」方式,人民可以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將「現金」存起來賺利息、還卡債、或消費等,對自己最利方式來運用,以滿足自己最大的利益。反之;對「刺激消費」這個政策目標而言,發「現金」卻不一定最有效,其原因就是因為理性的人民會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來運用政府發放的「現金」,而「消費」只是眾多用途之一而已,人民不會把政府發的「現金」全部用在消費上。 二、 若政府以「刺激消費」為主要政策目標: 應採發放「消費券」方式,因人民拿到消費券一定要限期消費,否則就作廢了,且不能儲蓄,所以此政策對於刺激人民消費的作用非常明顯,不會有像政府發「現金」被儲蓄起來而不消費的現象,且消費券讓人民有「藉口」去消費,因不花也作廢,而發放現金則無。 三、 「消費券」會有製造乘數效益功能: 消費者在使用消費券消費後,由於消費券不找零,人民使用消費券時,應該不會花一百五十元而給二百元的消費券,讓廠家賺五十元吧!理性的消費者一定會花比消費券面額多一點,給一張消費券,再付些零錢,所以發消費券對消費會有加成作用。政府發八百二十九億的消費券,最終人民消費的金額一定比這個金額還多,而發放現金就不會有加成作用也會刺激消費者產生再次消費及擴大消費效益,例如消費者用消費券買電腦後,也有可能自掏腰包購買電玩及相關的週邊產品。相對的;對於產品製造商、經銷商及批發零售商等供應鏈也有利潤乘數效果,為準備裁員、減產度小月的廠商注入一股源頭活水。 綜上所論,由於消費券不是現金,並不具有儲蓄的功能,因此只要民眾不將消費券直接換成現金再存入戶頭,而是將消費券直接用於購買商品、旅遊等消費行為上,的確是能夠帶動國內的消費市場,並推動經濟成長。事實上,以過去各國的經驗及國人的消費習慣,發現金的結果最後通常都會流入每個人的存款戶頭,而無法達到刺激消費及經濟成長的效果,這也是政府為何要發消費券、不發現金的初衷。我們必須瞭解政府發「消費券」或是「現金」的政策,政策本身並無好壞可言,端視該政策要用在什麼狀況,以及要達成的政策目標。政策目標若是要照顧中低收入戶人民,那我們就建議應該發「現金」,如此可以使中低收入戶人民的利益最大,但是若是政策目標要「刺激消費,振興經濟」,那發「消費券」絕對比發「現金」來的立即、直接、有效。用一般股民的說法,線型理論何以能大行其道,就是相信它的股民皆認為有用,當結合眾人意念並一起遵循時,自然能發生積沙成塔的成效。 消費卷注意事項整理如下供參 領取方式 ★第一階段( 統一發放): (1) 定於98年1月1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符合領取資格的人,都可在 「消 費券發放所」領取。 (2)符合第3條第3款至第8款資格之準國民,在全國1萬4千多個發放所其 中的485個發放所設「專櫃」, 由移民署派員負責驗證服務工作。準國民僅20人以下之鄉(鎮、市、區),該等人員之消費券以報值掛號方式寄送。 (3) 矯正機關收容人均在矯正機關內領取。
★第二階段(個別至指定之郵局領取): (1)未及於98年1月18日領取者:自98年2月7日下午起至4月30日止向 指定之郵局領取。 (2)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之人,或9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於辦妥出生登記者,於98年4月3日前未列入發放名冊者:於內政部指定日期至98年4月30日止向指定之郵局領取。 (3)符合領取資格者於領取消費券前死亡者,或於97年12月7日以後至97年12月30日前死亡者之消費券:於內政部指定日期至98年4月30日止向指定之郵局領取。 所有發放作業將在98年4月30日截止,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已經發給者,不問遺失、毀損或其他任何原因,也都不會補發。 使用範圍有限制 消費券的使用限用於購買貨物或勞務,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或以電子、磁力、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基本上,只要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均可使用消費券。 我國消費券發放對象不僅是每一個國民通通有獎,且擴及外籍配偶,以及今(98)年3月底前出生的新生兒(4月3日 完成戶籍登記的嬰兒),因此初步估計發放金額將達到800多億元,相較於台灣一年的GDP約13兆元,預計可為本年度貢獻0.6個百分點的經濟成長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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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敬請於98年02月05日(星期四)前,以掛號寄回(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公會,不敷使用者,請自行影印。 ※【97年12月27日第八屆第八次理事會議通過】 ※「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乙案,內政部已於97.10.24台內中營字第09708084955號函發布… 注意事項:敬請mail(mail@twce.org.tw)告知本會,謝謝!
說明:vod課程內有分進修用與取得積分用
※於98年02月13日(星期五)前寄送或傳真公會,以利彙整俾免遺珠
主旨:本會受理會員申請,辦理會員證執業欄登記為「空白」,俾執行「營造業法第66條第4項丙等營造業逐案簽章業務」乙事,造成本會相當困擾,請查照 惠覆。
報名截止:98年1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時 報名截止:98年02月13日
報名截止日期:98年02月20日(星期五) 上課日期:98年02月25日(星期三)
日期:98年07月09日(週四)
重要時程:.論文摘要收件截止日期:98年02月27日 報名日期:98年04月07日~10日 報名期限:98年03月09-12日上午10時起 ~下午5時止 說明:二、2009「建築獎章」自即日起至98年02月15日止受理推薦,特函請 貴單位協助推薦候選人。隨函檢附頒授辦法及推薦表,可複印使用,或至本會網站下載推薦表(http://www.airoc.org.tw)。
※「國土建設特別貢獻獎」與「年度建築人物」兩項奬項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至98年03月31日(一)截止 時間:98年2月6~7日及2月13~14日(星期五、六)-台北班
活動日期:98年02月08日(星期日)08:40 時間:98.01.01~98.03.31每星期2、5晚上7:30~9:00 活動日期:98年02月15-16日(星期日、一)07:30-18:00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0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活動日期:每週六上午8:00~12:00
各社團例行性活動:
地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8號9樓)
授課時間:每週一 PM6:30 地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8號9樓)
地點:台北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體育館(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地點:會本部(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12樓A3)
地點:吉豐羽球館(台北市內湖路三段348巷7號1樓)
地點:台北市青年公園網球場(台北市水源路199號)
北區地點:龍門國中游泳池(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每週六
08:00~12:
中區地點:大台中游泳池(台中市北屯區河北西街17號) 每週六 05:30~ 23:00
地點: 台北縣板橋市民生路二段56之5號2樓
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號R樓(頂樓)
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號R樓(頂樓)
地點:E 7 Club球館【原飛龍保齡球館】(台北縣三重市中央南路63之1號B1F)
地點:台北市國父紀念館廣場(光復南路側) |
●莊秋明-RC結構物腐蝕原因與新結構物免維護防蝕法(1、2、3、4、5) ●王仲宇-橋梁之健康診斷(1、2、3、4、5、6、7、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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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林永裕 執行單位:資訊委員會 輔導理事:梁詩桐、高 原 督導監事:余 烈 資訊委員會:廖祐新 (主委)、鄭得志 (副主委)、朱泰明(副主委)、林忠行、黃武雄、 吳季鋼、宋明生、王啟河、林文隆、黃仁達、姚嘉偉、黃國艦、陳國星、 潘其芬、周榮隆、張文隆、施滄洲、林摩西、唐雨耕、張志彰、謝百鉤、 徐適康、陳柏伸、陳建權、劉長齡、朱弘家、林育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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