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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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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發  行 人:施義芳
社務委員:陳錦芳、蔡震邦、黃科銘、伍勝民、莊均緯、周子劍
     黃清和、張錦峰、朱弘家、陳玫英、吳亦閎、呂震世、陳永成
監  察 人:巫垂晃、洪啟德、蔡得時、陳清展、梁詩桐
社務顧問:顏 聰、徐德修
社  長:莊均緯

副  社 長:伍勝民、朱弘家

總  編 輯:賴建宏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黃崇哲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小心政府黑手運作的後座力

政府近日所提出的高鐵財務改革案、彰銀台新金案,以及政府在面對頂新集團101售股、三重新燕土地案的因應方式,究竟政府的切入點與相關政策是否妥適?以及政府是否藉由社會事件面紗,掩蓋蠢蠢欲動黑手滲入自由經濟,進而降低人民投資的經濟動能或甚而謀取不當政治利益。就目前的發展趨勢而言,頗令人憂心。

眾所皆知,投資本來就應該承擔包括營運、環境等風險。但甚為可惜的是,上述幾項個案的最大風險卻反而出現在恣意變更作為的政府。在高鐵案上,政府忽然改變一貫的支持立場而發動特別股訴訟,強迫原始股東減資,並將其排除在修約後的增資對象;彰銀案中,政府大舉蒐購委託書來與民股對抗,卻忘了本身具備金融監理權所帶來的「武器不平等」;而在頂新餿油案危害國人健康,政府不僅無能為消費者索賠或保障請求權,反而是間接利用金融手段,一反原始樂於融資與背書的態度,改為收傘與嚴察金流來封鎖國際資金往來,這種憑感覺走而不依照兩造約定行事作法,直讓想與政府共築夥伴關係的民間企業卻步。此種做為讓人回憶起2004年俄羅斯政府在處理該國第二大石油公司尤可斯(yukos)的故事,那個讓俄國強人普丁可以建立威權經濟與政治的過程。

但台灣早非威權政治,又豈有威權經濟再起的空間,配合公民參政的興起,國人應該將上述個案關注於「就事論事」以及「政府行事透明」兩大主軸,而不是放任政府用「政治」的黑手來處理商業與經濟問題。頂新集團或馬來西亞IOI公司會利用國內融資來購買不動產,就是因為國內資金的廉價以及炒作不動產的驚人獲利,遠高於實質投資生產事業。政府應該做的是儘速修改不合理稅務,引導資金至可以創造就業、創造所得提升的實質生產項目上。當務之急,是防止主謀者脫產來保障受害者權益,而目前追殺式的讓公司倒閉,將使主謀者之外的廣大投資者都成為陪祭。至於高鐵與彰銀案,則是政府應該回顧當時為何要進行民營化的理由,究竟需不需要民營化來引進效率改革,又該如何提高監管來避免民營化的巨大獲利僅由少數人獨享。不去釐清中心思想與主要目的,而僅針對部分原始股東或民股進行攻擊,未來高鐵的惡夢以及彰銀釋股前的高呆帳率與低獲利率勢將捲土重來。

台灣好不容易從黨國經濟中擺脫束縛,就是卅年來從自由化與國際化中逐步建立起經濟競爭力。而今,面對中國崛起的經濟轉型期,台灣更需要平穩的投資環境以及依法行政的態度,就如同自由經濟大師海耶克在【到奴役之路】一書中所說:當社會大眾感覺政府政策的失敗是因為國家權力不夠所造成時,這樣的感覺往往會使大眾開始投票支持中央集權,並會支持那些看似「可以讓計畫付諸實現」的「強人」攫取政治權力。但最後,卻反而讓二次大戰前的蘇聯和納粹德國步入「到奴役之路」,於是極權主義可能興起而瓦解了自由市場制度。

政府是不是要用「政治」手段來處理商業問題?用民粹式的清算鬥爭來處理頂新、台新金與台灣高速鐵路公司的相關股東,這些用心血儲蓄的台灣股民,以及信賴台灣投資環境的僑外投資,每個都在睜大雙眼看著政府的作為,如果台灣要逆轉「自由化」、「民營化」的發展路途,那就請政府提出證據說服人民,高鐵政府接收後會更有效率或者政府毀約後外資會持續投資台灣。如果只會跟著民粹起舞,卻無中心思想的政府,那真的是比無能還要令人恐怖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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