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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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誕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機制 | |
水土保持法於民國83年5月總統公布實施,水土保持局於民國86年依據水土保持法第14條之規定,實施在山坡地範圍需提送水土保持計畫送審通過後,方能核准開發之規定。同時規定水土保持計畫需交由各地方政府或委託相關單位審查,由於各地方政府管理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單位多係水保學系出身,有意無意的排擠水土保持法第6條規定的四大技師公會中非水保系的土木、水利、大地三大技師公會。 |
黃科銘(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聯會 副理事長) 國內高等教育主管官員長久以來明顯重普通大學輕技職、重國立輕私立,由教育部每年各校經費補助多寡即可明顯看出,但從技職體系學校如台科大(原工技院)、北科大(原台北工專改制)、高應大(原高雄工專改制)等校培育出來學生於企業界表現並不比台、清、交、成、政大等名校差。 |
房樹貴 技師 設例 趙一技師係○○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負責人,前曾規劃設計監造某公所環山道路及擋土牆新建工程,已完工一年後,因故發生擋土牆滑動,不慎壓倒適時騎乘機車經過之某甲,某甲當場死亡,嗣公所轉向00顧問公司求償,趙一技師想起曾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其投保方式採逐案強制投保,其最低保險金額由主管機關會商財政部定之。」投保專業責任險,擬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趙一技師心中不免疑惑的是,工程已完工一年餘,是否屬於承保範圍?而有保險請求時效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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