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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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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

發  行 人:施義芳
社務委員:陳錦芳、蔡震邦、黃科銘、伍勝民、拱祥生、莊均緯、周子劍
     黃清和、張錦峰、朱弘家、陳玫英、吳亦閎、呂震世、陳永成
監  察 人:巫垂晃、洪啟德、蔡得時、陳清展、梁詩桐
社務顧問:顏 聰、徐德修
社  長:拱祥生

副  社 長:陳錦芳、陳玫英

總  編 輯:莊均緯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洪明瑞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談室內裝修應有的觀念

台灣繼韓國(1996)之後成為全世界第二個將室內空氣品質強制立法管理的國家,「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於20121123日正式上路實施,將空氣品質的管理由室外延伸至室內,在我國空氣污染防制史上具有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除了私人的居家外,幾乎所有的公共與公眾場所均全面納管,為環保署近五年來唯一新制定並通過的環保法令,其重要性與對社會各界的衝擊不言可喻。同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實施與推動,亦符合WHO以及歐美日等先進國家追求「呼吸權」以及「免疫建築」與「健康建築」的發展潮流

我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立法與推動,對於台灣都會區日趨嚴重的「室內化學物質過敏症(MCS)」、「病態大樓症候群(SBS)」以及「建築物關聯症(BRI)」等問題的改善,可謂一道鍼砭良方,期能為維護國人的健康與提昇居住品質發揮實質的貢獻。向來,環保產業具有法令產業的特性,法令管到那、市場就到那,因而「建築預防醫學」、「建築醫生」、「病態建築診斷技術」以及各種「室內空氣品質淨化產品、技術與設備」等將成為未來炙手可熱的新興行業。

在「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管制的九項污染物中,「甲醛」與「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主要來自於室內裝修建材的貢獻,而「甲醛」更是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判定的一級人類致癌物質。近年來,根據消基會之調查結果,塗料的污染物超標情況高達八成以上,更不乏釋放毒性或致癌物質,加以國人普遍有過度裝修的習慣,一旦室內通風不良,空氣中即可能逸散大量的化學性污染物而危害人體健康。國內部分新建辦公大樓的室內甲醛濃度調查結果更進一步顯示,諸多已遠超過WHO恕限值的幾倍至幾拾倍不等,具有高的罹患相關疾病與癌症的健康風險,無怪乎前衛生署最新通報與統計資料(2013)顯示國人每7.1分鐘即有一人罹患癌症。雖然罹癌因子眾多且複雜,然與此息息相關的室內空氣品質不良問題,百姓的日常生活不可不慎,從事室內裝修設計與施作人員不可不察,而建材產業更不可不知。

為因應室內空氣品質不良可能帶來的危害與健康影響,建築物首要工作在於「源頭減量」,亦即少用裝修建材或採用低逸散健康綠建材。為達成此目的,我國「綠建築標章」中的室內環境指標,鼓勵最少的裝修量具有最高的得分,其次則採用低逸散健康綠健材或生態建材。「建築技術規則」第321條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之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五以上。至於,「低逸散健康綠建材標章」則要求,建材除不應含有重金屬、石棉、放射線、無機鹵化物以及蒙特婁公約管制化學品之外,其「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與「甲醛」兩者的逸散速率均不得超過管制值。以上即為目前有關建材污染物源頭減量的基本規定,可初步作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的參考並作為百姓以及室內裝修設計人員選用的依據。

過度與大量的裝修,或使用來路不明的低劣建材,可能將人體曝曬在健康危害的風險中,而「家徒四壁」的極端作法雖為最建康的建築,卻不切實際又無法滿足生活所需。因此,該如此權衡輕重,既要住的舒適、又要住的健康、安心,已是現代人民居住行為必須面對與審慎考量的課題。因此,本報在此大聲地呼籲:百姓應拋棄過度或大量裝修的習慣,慎選低逸散健康綠建材標章之建材,從事室內裝修設計與施作人員,應掌握源頭減量的設計手法並充分瞭解相關法令規定與基準,而建材產業更應努力並用心研發更為無害且對環境更為友善的綠建材。如此,對於改善國人居高不下的「室內化學物質過敏症」、「病態大樓症候群」以及「建築物關聯症」,將可發揮撥亂反正、匡正時弊的積極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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