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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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人行陸橋落橋之省思 | |
基隆市仁愛區通往中山區、安樂區人行陸橋,於6月8日上午11點左右陸橋上構塌落,人行陸橋上部結構體掉落在基隆火車站第一月台,塵土飛揚,車站的電力系統被落橋破壞中斷,影響基隆至台北民眾通行長達11小時之久。 |
王壽延 技師 前言 國際工程無論競標或報價,估算工程師除參加會議,實地訪價外,審閱設計圖及施工規範後,撰寫施工計畫,再依施工計畫做工料分析、估算工程費。由於時間急迫、環境生疏、國際規範不同、競爭對手眾多,是工程人員一大挑戰。 |
蔡志揚 律師 要辦理都市更新,依法必須取得一定比例地主與合法屋主的同意書,但地主或屋主在簽同意書之前,通常會要求先確認自己的分配條件後,才肯簽下同意書,因此,建築開發業者在整合都市更新時,通常會與地主訂定私契,在屬於「公法」的權利變換法律關係之外,另外與地主間成立「私法」的契約關係,也就是公部門常講的「私權關係」。依照法院的見解,雖然「檯面上」有一套「權利變換計畫」的分配結果,但「檯面下」建商與地主所簽的「都更合建契約」也是有效,如果地主依據兩者分配的結果不一致,原則上先依都更條例規定辦理權利變換結果登記,再依照雙方已經成立的私法關係,調整私權關係。 |
黃德龍技師 前言 最近碰到很多朋友,都會問筆者有關核四廠是否應該停建?或是用核電是否安全? 筆者因緣際會,曾經參予核電廠一些工作,並協助處理核廢料,所以針對這問題,筆者慎重思考後的統一答案是『參與核電工作認為懂核電的人,會告訴你核電是安全可信的,但對於並非完全了解或是一知半解的人,多數會告訴你應該停用核電。筆者則認為『若使用核電的國家及地區,若能真實面對且解決兩件事情筆者就贊成使用。第一 : 核廢料的處理須同意有區域合作觀念。第二 : 使用後的核燃料棒,如何讓它能有儘快停止繼續反應。』這兩點若做到,筆者贊成續建核四並商轉。』而核四廠的續建或停建案,其中主要的疑慮之ㄧ就是核廢料的處理問題,因此,筆者針對這部份,提出一些說明與看法,供大家參考指教,若有謬誤之處,亦請不吝給予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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