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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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法三讀被擋下的真相 -國土安全不能全靠地質法 周子劍 技師 國道3號七堵段發生嚴重走山意外,地質相關學會、公會及地質調查所等乘機提出應完成地質法立法以保障地質安全。 查地質法草案在民國93年1月6日下午完成三讀,但第二天即被卓伯源立委(現任彰化縣長)連署41位立委提出復議,擋下地質法送請總統簽署公布實施。卓立委當初對外宣稱是大地工程技師公會反對,事實上大地工程技師公會在當時能夠立刻遊說數十位立委對三讀通過之法案,甘冒大不諱提出的復議案,是沒有人會相信的。驗證以後的協商,出面的是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的代表,並無大地工程技師公會的代表,表示真正的遊說能量來自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他們反對的理由正如行政院吳敦義院長表示,民國93年地質法立法過程中,考量地質法與建築法等相關法令有所衝突,加上農民質疑連蓋農舍也須地質鑽探擾民,因此,在前立委卓伯源的提案下,朝野立委多人都參與復議連署,院會討論時復議案也獲得跨黨派立委同意,無人反對。 但反對的真相是;如果建商相信政府,在住宅區、商業區買下一塊土地準備開發建築,經過地質法規定的評估程序後,被評定為地質敏感區,建商投下的資金即付之流水,真是情何以堪,難怪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要全力反對。也只有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具有在三讀後將它擋下的能耐,令地質法出不了立法院的大門,其實地質法自93年以後一直沒有排入審查,原因明眼人一看便知。 大家因為國道3號發生山崩事件,被有心人士一宣揚,就以為有了地質法就天下太平,再也不會有地質災變。事情是這樣嗎?經濟部次長黃重球數日前面對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追問,如果政府公布地質敏感區後,建商也強化建築,但最後還是出事怎麼辦?黃重球只說,「這是一個大問題」,問題如何解決卻無答案。 事實上,國道3號發生走山事件,對照2006年的google衛星照片,原本的山坡已有一條大裂縫,2006至2010這4年當中,沒有去監測、維護及管理才是發生災變的主因之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鑑於此,早就希望推出公共工程法,建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的觀念,即自工程之規畫、設計、審查、施工、監造、營運、管理及維護各階段、妥適管理,自然不易發生災變。但由於相關政府單位的不作為心態使然,以致後來胎死腹中。 由於目前許多民間興建公共工程(如BOT案),因此,民間推出土木工程法草案,以涵蓋所有土木工程。至於土地開發前的地質評估,僅是開發評估其中之一項,沒有地質法,有了土木工程法照樣可以實施,而且土木工程法規範了維護管理,可以確保開發後之地質安全,是一個更為完備的法案。 目前立法院定5月10日審查地質法草案,但推動法案不能等不幸事情發生,利用「不得不修」的氣氛來通過立法並非上策,應該要加緊思考,如何解決住在地質敏感區民眾面臨的問題,才是民眾的期待。目前地質法是見樹不見林的鋸箭法,政府應深思熟慮、思考開發工程全生命週期的規範,並推動影響公共安全的「土木工程法」立法,才是真正為民抒困的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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