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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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樂克及薔蜜颱風災損近3,900件 復建經費提報約90億元 ﹝本報訊﹞辛樂克及薔蜜颱風分別於97年9月11日及26日襲台,造成全台11縣市嚴重災情,為儘速辦理公共設施的復原重建,各縣市政府依「各級政府災害救助緊急搶修及復建經費處理作業要點」向行政院申請復建經費補助,截至97年10月30日提報期限為止,計有臺北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高雄縣、宜蘭縣及花蓮縣等11縣政府提報共3,891件,復建經費需求達90餘億元。 工程會表示,已於災後函請各縣市政府先動支災害準備金進行搶修搶險及道路橋梁搶通外,就災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者,優先展開復建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於完成初步設計後,即行報請中央之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原民會等機關依權責辦理審查作業,針對1,000萬以下之工程核實給予復建經費,工程會則針對1,000萬以上工程逐案辦理現場勘查並進行審查,以及1,000萬元以下工程作抽樣稽查,對於虛報或不屬災害造成的案件,不但將予以刪除外,並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此外,工程會於現場勘查期間,將會邀請專家學者會同前往現勘,協助瞭解致災原因,並提供專業意見,期能有效且經濟的解決問題。 所有案件預定於3個星期內由中央主管機關完成審查,提送專案審議小組於97年11月24~28日密集召開會議進行專業討論確定後,於97年12月中旬以前由工程會函報行政院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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